Fw: [公告] 国家研究院组务板规范v2.2 2019/6/13

楼主: annechu   2019-06-14 01:37:49
※ [本文转录自 AboutBoards 看板 #1T0Xs9dm ]
作者: JosephChen (╭(〞▽〝)╭(〞▽〝)╯) 看板: AboutBoards
标题: [公告] 国家研究院组务板规范v2.2 2019/6/13
时间: Thu Jun 13 17:55:19 2019
依照 #1PMxbu72 (AboutBoards) 所订之规则修改增减
(增加版本编号,黄色为新增事项)
1. 本板内文章除引作申诉检举之证据外,未经原作者同意请勿转录至其它板。
2. [申诉]、[检举] 类文章请附上相关证据后依规定提出,
非当事人、案件相关看板之板主或小组长请勿以原标题回复此类文章。
否则依情节删除该文、退文和/或水桶。
落实分层负责,在群组提出申诉前,申诉人需先向小组长沟通并存盘,
申诉文必须按照范本格式方可受理
3. [申诉]、[检举] 类文章为指出不当的作为,可在描述申诉与检举事项必要的范围内,
针对个人行为的客观事实进行描述与讨论,但禁止利用申诉与检举进行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将从严认定,若有违规情事,会先给予警告,
若警告后仍继续进行人身攻击,将水桶三十天。
4. 除 [申诉]、[检举] 类文章外,其它类文章仅针对群组组务进行讨论,
不针对个人行为讨论,同样禁止对其它使用者进行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将从严认定,若有违规情事,会先给予警告,
若警告后仍继续进行人身攻击,将水桶三十天。
5. 各类文章若偏离原讨论主题或与群组组务不直接相关,
将视情节删除该文、退文和/或水桶。
6. 板友对于组务提出之申诉/检举,群组长判定成立后将公开回复成案,
并另外私信通知小组长。小组长收到群组长私信通知七天之内,需于群组板答复。
7. 案件经小组长公告结案后,不得回文,但可在公告下推文讨论与表达看法。
代理群组长Joseph/nknuukyo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