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判决维持原判
文章代码(AID): #1NchhJVU (Acad-Affairs)
说明如下:
一、于文章代码(AID): #1NZCgpjc (Acad-Affairs)文章推文要求:依规定转寄申诉对象
,请他答辩
二、申诉者于文章代码(AID): #1NZJO7U6 (Acad-Affairs)做出答辩
三、本组长参照申诉者内容及答辩者,发觉被申诉对象没有违反:中华民国法律、台大校
规、台大PTT站规以及本群组群组规、组规,最后审视板规,亦发现板主依律行政!
四、故宣告如下内容:文章代码(AID): #1NchhJVU (Acad-Affairs)~
【主文】
申诉驳回
【理由】
尊重看板板主有看板文章管理裁量权,组长对板主之合理判断不再作认定。
该看板板规规定十年判决,实属非常长,若使用者有疑虑可以请求该板主减刑,
除非该板两位板主对于该申诉者之判决有异议,否则,本组尊重该板判决,并驳回!
PS.至于他针对你个人出言不逊的部分,请直接洽该板板主,另一个板主进行申诉,
被申诉的板主,理当进行回避,故本组针对这部分就不做任何描述及说明,谢谢。
如该板未依法行政,再申诉至本板,谢谢。(因为那是该板的板规,并非组规,有板
友违法,<申诉层级为:板主→组长→群组长>您认为处置未按规定行事,才至本板
申诉,这是两件案件,申诉该板主身分职权的我已经判了,而你申诉该板主板友的行\
为,请洽该板板主进行申诉,谢谢。
使用者,切勿自行断章取义,除非有其他新的板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判决事项,
本组一律依法行政,谢谢指教,并不再做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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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inwang印】
科学学术研究院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