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征求 Q_ary 板板主

楼主: annechu   2016-07-11 03:11:56
本组诚征具 Q_ary 之专业背景,且有意担任 Q_ary 板主者,请参阅
国家研究院公权资格,发表政见,并提出申请,谢谢!
依照国家研究院板务人员职勤规范_职务代理规定,暂时代理板务。
殷殷期待新板主的诞生,以利板务,谢谢!
Academy 小组长 annechu 敬邀
节录自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ver 2015.8.1 详版
一、国家研究院板务人员职勤规范
2.职务代理规定
a.板主悬缺时,由该看板所属小组之小组长代理其职务。
二、国家研究院公权资格
2.担任板主资格 (需同时满足):
a.通过本站身份认证,上站次数 200 次以上。
小组长得于小组规调整上站次数门槛,但不得低于 50 次。
b.经小组长认定具管理该看板所需之专业背景,或文章发表数 200 篇以上。
小组长得于小组规调整文章发表数门槛,但不得低于 50 篇。
c.满足该看板所属小组另行规定之担任板主资格。
异动提要:
1.小组长可依需求调整上站次数门槛。
2.小组长可依需求调整文章发表数门槛。
3.若小组长认定具管理看板之专业背景,则无文章发表数门槛。
4.小组长可于小组规新增其它资格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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