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quid1121 信箱]
作者: gogin (爱喝可乐的勾勾)
标题: Re: 不服判决 #1d8OjZaL (L_TalkandCha)
时间: Wed Oct 30 10:39:15 2024
※ 引述《quid1121 (小鸡鸡)》之铭言:
: 根据你的判决理由
: 其标题为
: [问卦] 立委怎么修黄牛条款?
: 此直接问立委怎修法
: 依据该板板规
: 第四条:〔政治八卦规范〕
:  ̄ ̄ ̄ ̄ ̄ ̄ ̄ ̄ ̄ ̄ ̄
: ‧ 发文(含回文)内容讨论包含下述类别,且文章有八卦性质,即为政治八卦。
: ‧ 人物类: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之特定政治人物及其伴侣。
: 历任、现任:正副总统、五院正副院长、政务官、立委、县市长、县市议员。
: (包含历任国大代表、省议员)
: 此文无疑虑可直接视为政治问卦
: 你认定违反八卦板第四条第二款“人物类”规范
: 我不服判决
: 依据小组判例 需指“特定”政治人物 始符合板规
: 所以请改判!
你的例子连家不代表政治群体
依照你的例子
问及立委确实违反板规
不会改判
请勿自行曲解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