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不服L_RelaxEnjoy小组长gogin判决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4-04-25 23:16:36
本案为看板文章管理权范畴,业经小组长裁定,
已经保障至少一次上诉机会,并无特殊理由群组不予受理。
※ 引述《vicious666 (Seth)》之铭言:
: 没选择不受理
: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 8. 组务板检举、申诉案
: (此项请先与小组长沟通)
: 申诉人:vicious666
: 申诉之小组长:gogin
: 申诉事由:对于案件判决结果不能信服
: (证01)判决原文(证02)申诉沟通信件(证03)cat板水桶公告(证04)cat板事由文章
: ┌─────────────────────────────────────┐
: │ 文章代码(AID): #1c89Aa7M (L_RelaxEnjoy) [ptt.cc] [判决] 不服cat板主ariha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713410724.A.1D6.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78 Ptt币 │
: └─────────────────────────────────────┘
: 1 关于被视为聚众闹板
: 个人在cat板公告(证04)底下为第一则推文,就是很单纯想知道其他人对判决标准是否
: 能够清楚判断,后续讨论中亦有表达仅为知道他人想法,从未表达要他人采取其他任何
: 动作在板上行使,亦有可能反而得到多数人可以理解板主判决之答案,如果是众人认同
: 板主判决,那我是有还是无违规?
: 我在争论过程中亦并未要求对判决内容改判,我所欲知晓的仅为板主之标准是否板众
: 容易了解而已。
: 过往公告亦有多人争论及质问板主标准前例,其中自不缺乏询问他人想法之类似行为,
: 此前既无质疑板主判决标准被视为闹板之前例,且猫板并无类似板务之文章分类可供
: 使用,板众只能在公告文底下质问是必然发生之事,何以仅做询问之动作可以被扩大解
: 释为聚众?板上亦无任何其他纷乱状况。
: 2 关于挑衅之判定
: 个人认为在事发文章中(证04),已尽己所能不使用负面攻击词汇,亦不针对对方任何私
: 人事项做攻击,个人认为板规旨意应以杜绝负面词汇为多数人可预见之常态,否则纵使
: 已使用正向词汇仍需负担对方自身情绪之责任,如此标准实在难以确知如何去遵守板规
: 的标准线。
: 小组长在判决时并未根据板主判决理由来解释判决是否合理,诸如“设计题目使他人讲出
: 我所默认答案”(证03)之类种种毫无道理之不实臆测,而是指称我将对方“是非不分,在
: 板上散布错误思想”(证04)等话语用“恶言”指称之是为挑衅依据(证02),我是难以理解
: 对方已使用负面词汇对不仅包括我一人在内之多数做出攻击,使用恶言去形容究竟为何要
: 被视为挑衅。
: 希望群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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