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04] 不服L_BoyMeetsGi的判决

楼主: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3-04-05 23:19:57
※ [本文转录自 L_BoyMeetsGi 看板 #1ElgfZYd ]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看板: L_BoyMeetsGi
标题: [公告] 男女大不同小组组规&组务板使用规范
时间: Sun Nov 13 01:18:25 2011
男女大不同小组组规&组务板使用规范
一、发文主旨
本板仅受理关于 男女大不同 小组内之各项申请、申诉以及建议事项
,详细说明请阅读生活娱乐馆组规及本注意事项。
二、使用小组组务板时,可利用本看板内建选项申请
在发文前请务必注意标题相符等相关规定
如有默认标题格式请按其填写,否则得不予以受理。
[开板][新增][请辞][申请] 等标题限本组内板主公务使用。
[申诉] 为申诉/检举各板板主用。
[建议] 为提供 男女大不同 小组建议事宜。
[公告] 等相关或类似标题限制为 男女大不同小组组长、生活娱乐馆群组群组长、
PTT各站务使用,并请勿回复该文。
三、对板主职权申诉处理事项
1.
对板主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过。
若对板主解释不服或在 96小时 后板主不予理会,请再使用本申诉管道。
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检举之申诉,组务得驳回不予受理。
申诉人应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以自信箱直接转录之方式,一
 并附上,供组务参考。
板主也应检附组务所需之必要文件以供参酌。
经双方检举、组务查证确实伪造证据、扭曲事实、或以任何形式引导至非该案事实者,
迳依罚则给予适当之处理。
2.
为了维护看板板面秩序,申诉事件非当事人请尽量不要发言,
即本板之申诉由小组长受理,非申诉人或本组板主,尽量避免回文或推文,
因非当事人之其推文或回文不为申诉处理时所采用。
组长必要时得施以锁文或其他作为之处置维护板面秩序。
违反本规定者得迳依罚则给予适当之处理。
3.
请申诉人在对板主在文章往来之间请注意语气(含推文、邮件、水球)
请尽量避免酸文、不雅文字、不礼貌、无谓的情绪化字眼及人身攻击,
或是无意义之洗板发文或推文、闹文或主题无关之争吵内文等。
同时请注意应就申诉之事项主体究论而非左右言他毫不及意。
如有上述情事,组务得先适时请求当事人注意或必要之时制止,
 违反本规定者得迳依罚则给予适时之处理。
4.
对板主职权申诉之判决已结案后,公告裁判书请勿回应
对判决文章回应者,得迳依罚则给予适时之处理。
四、板主请假
1.
本小组板主若有 逾7日 无法上线处理板务事由,请于 L_BoyMeetsGi 提出请假申请 
请假日期 不得逾30日,且组务得视情况驳回请假之申请。
2.
若未请假未上线怠职逾7日,
使用者应于三天内至组务提出无假怠职之理由说明,
若无组务认同之合理理由者,警告一支。
 警告累积满二次解除板主职务,并于一年内拒绝申请本小组板主与新增看板申请。
五、连署之审核标准
 本小组 BoyMeetsGirl 相关连署(包含新增看板、板主,以及罢免等),
为确实连署机制的运行,特订定下列规范。
 1.投票时无论赞成方或反对方,请尽量详实填写连署理由。
 2.投票理由语意不明或不清,或无关连署宗旨者,得视为无效票,由组务认定之。
3.罢免连署案,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诉、罢免。(2012/1/24 增订)
4.罢免理由之审核,为加速罢免案之处理与降低争议,组方将于每一申诉案审理时
一并裁决罢免案理由是否合理,并说明罢免案可成立之对象。(2012/1/24 增订)
(此据生活娱乐组组规 二-2-6 罢免原因需确实填写,并由小组长审核。)
5.为确保处理连署程序确实,若认为连署投票中有 multi-id 连署投票者,
请于连署期间或结束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会将其列入审查票数依据。
逾期仍可提出 milti-id 举发,唯不另进行票数重审。
请检举 multi-id 的证据时,至少附上两帐号(或以上)相同 IP 上站之证据,
引用自 ID_Multi 判决亦可,请尽可能附上认定依据,组方将依证据进行裁决。
(2012/1/31 增订)
6.若使用者于本小组(*1)之任何连署(*2)遭举发为 multi-id 连署,经小组认定为实。
该使用者相关帐号参与本小组(*1)所有连署(*2)将永久为无效票。
并于两年内不得申请担任本小组板务,已担任板务者并处以卸任处分,
本条例生效于修正公告(2012/1/31)后的连署案。
(2012/1/31 增订)
 
*1:基于分权自治立场,multi-id 举发仅限于本小组内之连署案,
若使用者于他组连署若有 multi-id 状况者,不适用于本小组之罚则。
同样的,这罚则也仅限于本小组范围。
*2:包含新增板务连署、罢免板务连署。
六、罚则与附则
 1.
本组务板文章一概不得转录之他板,违者组务得迳依罚则给予适时之处理。
 使用者因上诉之必要,转录至About_Life板,不在此限。
板主因板务行政之必要,转录至其他具板务行政讨论功能之看板,不在此限。
2.
 违反本小组组规规范,组务得视情节严重性,给予警告、水桶(以月为单位)、劣退等
 处分,板主违反本小组组规,组务得给予警告处分。
3.
无关组务事务、扰乱组务板秩序、违反站规与群组规范,组务得视情节严重性,
给予口头警告、删文、警告、水桶(以月为单位)、劣退等处分,
板主违反本小组组规,组务得给予警告处分。
4.
本组板主违反站规、群组规范、本组组规,或渎职、怠职、不适任板主之举等,组务得
 视情节严重性,给予警告、解除板主职务之惩戒,并得连带给予褫夺其一年以内任职板
 主之权、褫夺其一年内申请开板之权等处份。
5.
本小组组规若有未尽事宜,有另订公告规范之必要者,得另行公告。唯本组务任何规
 定事项,与站规、群组规范牴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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