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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cs (觉★青年冒险盖)
2023-03-25 21:48:22※ [本文转录自 ubcs 信箱]
作者: ubcs (觉★青年超冒险盖)
标题: Re: [检举] Marginalman板板主 l00011799z 不符资格
时间: Fri Mar 24 16:40:09 2023
※ 引述《Bignana (脱俗仙子谈无欲)》之铭言:
: 裁决:
: 检举驳回。
: 原因如下:
: 板主于3/18递交新增板主申请案,
: 而当选人违规于3/19发生。
: 递交新增板主案后小组就以该案申请日前作为资格审查。
: 综上所述,驳回检举。
第八章 板主相关
第 18 条
新增板主除需符合生活娱乐馆群组规制定资格,亦需拥有本组组务板及该板发文
资格,资格不符者不予上任。申请新板主群名单之长度发生溢位时,末位新板主
不予上任。
不服小组长判决及驳回检举文章内容
小组长意思是板主申请案前,资格符合即可? 而之后在上任公告前丧失该板发文资格亦可?
是未来大家选上之后,送出申请后就可以狂欢先送自己进桶玩也没关系的意思?
在小组正式发布板主上任公告之前,仍因遵守小组组规18条吧?
在小组发布公告后及将板主放入看板名单,此时才具有板主身分
换言之
在此之前亦需拥有本组组务板及该板发文资格,才应是合理之状况
如依此驳回检举,那为何是板主申请案前保有资格即可?
还不如直接说板主未处理检举前就不算违规继续都保有资格还合理一些
不懂小组长
依据板主申请案标准何来? 而且其他代理群组长也是这样认定板主上任资格? 有无其前例?
如小组长仍坚持判决或三日无回应,会上诉至群组,请其他代理群组长裁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