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L_TalkandCha板gogin判决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2-10-31 12:27:31
本案涉及部分判决说明,由板主进行说明后稍做修正。
其余仍维持原判。
※ 引述《Bignana (八苦谛听)》之铭言:
: 判决主文:
: 请 ubcs/mother 任一板主于三日内取消申诉人(finhisky)之禁言并发布公告。
: 判决理由:
: 一、
: 本案涉及 L_TalkandCha 小组长(QQKKQKQK)于看板之发文,具特殊事由,予以受理。
: 检视申诉人检举文,板主受理“.......其明知发文内容违规....”等语判决违反
: GossipPicket板规第十三条。
: 使用者(QQKKQKQK)遭检举之案件为生活娱乐馆相关之事务,涉及部分本站职务,
: 虽应依“涉及当事人者,应由当事人提出检举”之要件予以驳回。
: 针对检举人亦具本站职务,是否为公众人务之定义,
: 在 #1ZL07n3Y (About_Life) 一文中,
: 群组针对本站职务是否具公众事务提到:
: “......至于小组长、群组长、板主等是否为公众人物,
: 其主题为讨论本站群组事务,广义而言适用公众人物之定义......”
: 申诉人于文中提到Q君为小组长乙职,且直属于 L_TalkandCha 小组,
: 应知晓其相关规范,并提到其明知相关规范,利用人气发表文章表示个人看法等语,
: 群组认为,站在使用者的立场,小组长应理解辖下事务是为情理中事,
: Q君被检举之文章提到相当篇幅之群组事务,涉及G君亦为小组长,
: 受此公评应无不当,撤销 GossipPicket 之处分,请板主按主文处置。
: 二、
: 小组长于判决中提到:“挑衅、谩骂亦属于心证部分
: 既用合议制审理此案
: 组务这边认为 经半数版主同意违规后就有共识即成判例
: 亦认为版主群会用公正的态度去处理每一件申诉检举案
: 此案半数人认定 组务会尊重版主群之决定”
: 小组长之裁决权并非全然的尊重板主判决,需要其站在小组事务发展之角度,
: 针对申诉及检举案件本身提出小组之见解。
: 三、
: 检举案存在于检举看板,未被处理前其皆无罹追诉期之问题,
: 其诉求效力仍在,纵然本案G君未再次检举,板主亦可处置。
: 对于判决合议、共识事后补正,依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十一条,
: 就算是事后补正,亦须尽快说明,不然其处分涉及板主共识,
: 未公开说明即未具效力。
: ※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铭言:
: : 没选择不受理
: :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 : 7. 特殊事由之板务申诉案 <
作者: q347 (捕快)   2022-10-31 14:45:00
以后要不要加上原案件日期 我看标题有两篇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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