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内文
四 john der la
刚刚好有那么一点时间,稍微来回一下好了
我直接引用站务判例会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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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YjmD6rj (Board-Police) [ptt.cc] [检举] finhisky 未经同?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656161094.A.D6D.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8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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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Police这个案子是直接开单没公告
是使用者申诉了法务站长才回应的
如果没有申诉,法务站长应该是连回都没有回
接着提到我的部分
我的小组违规判决(水桶),都有检附违反哪一条板规
大概是这样
以上
※ 引述《AskWhat (问三小朋友)》之铭言:
: http://bit.ly/2JHGDYi
: 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十一条
: 认定权人认定后,不管有没有违规,都必须附上理由。
: 这是认定权人的‘义务’。
: 如果版主、小组长、群组长,甚至版务站长等认定权人判
: 决时,没有附上理由,你就先检举他违反站规。
: 等他附上理由,因为什么理由判你违规,你若不服这样的
: 理由,再来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