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Bignana违反组长权力义务规范02(已更新

楼主: rtyujlk (Remark)   2021-01-14 18:18:08
※ [本文转录自 BoardCourt 看板 #1V_7SxWl ]
作者: rtyujlk (BCSYSOP各30篇R神) 看板: BoardCourt
标题: [检举] Bignana违反组长权力义务规范
时间: Tue Jan 12 00:05:13 2021
证10中
Bignana公告rtyujlk失去参选政黑板主资格
此事从未听闻,可谓PTT之耻!
小组长已未民选,乃小圈圈且无任期制了;
还伸手板主,成何体统!
传出去爆料苹果还得了?
依目前SYSOP组长权力义务规范一文证09
共十种权力当中并没有赋予小组长得以公告板友不得参选板主一职的权力,因此rtyujlk
认定Bignana违反组长权力义务规范。
rtyujlk建议予以适当处份,并恢复我rtyujlk参选资格,若过参选时效直接升格我为政黑
板第四位板板主。
部份证据截图先附在下方,rtyujlk绝对据理力争到底,求站方给一个合情合理合规信服
大众的解释。
且上任后仍保持我原有的政见,如图所示。
https://i.imgur.com/pYHXxsD.jpg
https://i.imgur.com/lEqB3ZV.jpg
SYSOP
[公告] 组长权力义务规范
作者: okcool(原文连结)
15年
#1348X47Q (SYSOP)
https://moptt.tw/p/SYSOP.M.1125156932.A.1DA
Mo PTT
SYSOP
[公告] 组长权力义务规范
作者: okcool(原文连结)
15年
组长权力义务规范
本权力义务规范制定于1998.08.07
于2005.08.27群组长会议通过第一次修正
批踢踢根据分层负责的原则,于各区域设立小组长,作为第一层管理看板之管理,
协助群组长以及站长处理站务,因此制定本规范作为组长相关处理之准则。
一、责任
(1)小组长负责所属小组看板之开板审核、板主管理等处理事项。使用者对板务有
所问题或争执时,可先找小组长帮忙解决。
(2)小组长作为使用者与群组长、站长间之桥梁,当有小组长无法解决之问题时
,可代为报请群组长群解决
二、权力
(1)开板权:
组长有权决定小组中某一类看板的连署门槛及资格限制,并且有权审定所属板
的连署是否达开板标准,而决定是否开板。未特别规定者,以群组上连署规定
为之;若群组未规定者,以站上一般连署规定为之。
(2)组规制定权:
组长有制定该小组的组规制定权,但仍须符合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之规定
,与上层规范牴触者无效,除另订之规范不在此限。
(3)裁决权:
组长有裁决该小组所有有关板务争议之裁量权,除该看板之板主为该组长时,该
组长需要回避裁决,交由上层之群组长或是站长处理之。
(4)板主任免权:
组长有决定该小组内板主之任命与免职权,然需经过一定之程序后,方得给予任
命或免职之。
(5)板务紧急处理权;
组长有对该小组内看板紧急处理权,当遇到有紧急状况时,组长有权介入该看板
之运作,然不得以常态方式存在之。
(6)建议废板权:
组长有权对该小组内绩效不彰或不法之看板,建议删除之权力,提供群组长或是
站长考虑删除之。
(7)看板监督权:
组长有权对该小组内看板进行监督之工作,并且对于违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8)看板争议协调权:
组长有权对该小组内看板互相之争议,进行协调之权力。
(9)组务代表权:
组长有权代表该小组内看板之意见,参与站上群组之会议或是相关之会议。
(10)组规解释权
组长有权针对该小组组规进行解释之工作。
三、义务
(1)小组长不得拒绝有关之正当板务处理义务。
(2)小组长应时时注意公告板、SYSOP、组长板、板主板及所属小组之组务板等之
义务,以服务小组为目的。
(3)小组长有协调小组内争议之义务。
(4)小组长有协助站务、群组政策与活动之义务。
(5)小组长有带领小组发展之义务。
本规范经过群组长与站长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公布后立即生效。
组长权力义务规范 本权力义务规范制定于1998.08.07 于2005.08.27群组长会议通过第一
次修正 批踢踢根据分层负责的原则,于各区域设立小组长,作为第一层管理看板之管理
, 协助群组长以及站长处理站务,因此制定本规范作为组长相关处理之准则。 一、责任
(1)小组长负责所属小组看板之开板审核、板主管理等处理事项。使用者对板务有 所问
题或争执时,可先找小组长帮忙解决。 (2)小组长作为使用者与群组长、站长间之桥梁,
当有小组长无法解决之问题时 ,可代为报请群组长群解决 二、权力 (1)开板权: 组长
有权决定小组中某一类看板的连署门槛及资格限制,并且有权审定所属板 的连署是否达
开板标准,而决定是否开板。未特别规定者,以群组上连署规定 为之;若群组未规定者
,以站上一般连署规定为之。 (2)组规制定权: 组长有制定该小组的组规制定权,但仍
须符合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之规定 ,与上层规范牴触者无效,除另订之规范不在
此限。 (3)裁决权: 组长有裁决该小组所有有关板务争议之裁量权,除该看板之板主为
该组长时,该 组长需要回避裁决,交由上层之群组长或是站长处理之。 (4)板主任免权
: 组长有决定该小组内板主之任命与免职权,然需经过一定之程序后,方得给予任 命或
免职之。 (5)板务紧急处理权; 组长有对该小组内看板紧急处理权,当遇到有紧急状况
时,组长有权介入该看板 之运作,然不得以常态方式存在之。 (6)建议废板权: 组长有
权对该小组内绩效不彰或不法之看板,建议删除之权力,提供群组长或是 站长考虑删除
之。 (7)看板监督权: 组长有权对该小组内看板进行监督之工作,并且对于违法之看板
提出警告。 (8)看板争议协调权: 组长有权对该小组内看板互相之争议,进行协调之权
力。 (9)组务代表权: 组长有权代表该小组内看板之意见,参与站上群组之会议或是相
关之会议。 (10)组规解释权 组长有权针对该小组组规进行解释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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