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选择不受理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6. 小组长需回避之申诉案
申诉人:rtyujlk
申诉之小组长:Bignana phoenixzero
申诉事由:
因rtyujlk检举Bignana小组长违反站规需回避,故于此请求速审办法。
6. 小组长需回避之申诉案
A本案符合速审办法条件一,含两周内水桶者。
B目前罚则:判定违反政黑板规2-5-d.重复发文已有相同来源或内容文章,且多次违规,
判定水桶14天。
C不服理由:
我文章无一与他者相同,未违反2-5-d。
多次反映检举文乃部份截取我文章,
直至公告判定违规处份水桶之证据仍无我任一完整文章。
D后依群组之建议于政检板提出容赦,
再次提出具体不服理由,仍维持原判。
E因此于此申请速审,原由是认为自己无任一文章无与他任一者相同,含检举内文提及之
文章,即未违反政黑2-5-d。
依上述五点请求透过速审办法,解除水桶与警告之处份。
3.板主任免权
接续前面申诉案内文一、C
进一步提出罢免phoenixzero
或者予以警告乙次
理由如下
一、已提醒检举人检视完完整文章后再考虑是否检举。
#1V8DQ-yA (About_Life)
因为手机一条一条贴上可至该文确认
受理
rtyujlk
眼睛是有问题吗 有无相同看完整文章"再来检举"
以我的水准怎可能会复制贴上 搜一下我文章好吗
phoenixzero
意见 违规 请当事人不要用重复标题及相似内容
rtyujlk
d.重复发文已有相同来源或内容文章。
不好意思看清楚没有说到标题 内文也没有相同 去年搞笑今年继续
如上推文所示,我对于检举人与phoenixzero之态度相仿,
认为需完整文章才行进行检举与判定维规,否则个人非常不服气,无论对方是板友或板主
。
二、程序错误
C不服理由:
多次反映检举文乃部份截取我文章。
不符合下列2点https://www.ptt.cc/man/PttLaw/D8FB/M.1306687994.A.7BE.html
(bbs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这篇文我找不到文章AID码)
第十六条(检举应注明事项)
提出检举时,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一、检举人
二、被检举人
三、检举事由
四、所附证据
前项检举人及被检举人须填载明确,检举事由须秉实详述,所附证据须充分真实。
第十七条(检举不予受理)
非依本规则提出检举,或检举内容不全或不真实者,且于通知补正期限内仍未补正者,
不予受理。
基于16-4、17,rtyujlk被检举一文#1V8DQ-yA (About_Life) 该案流程应为:
phoenixzero请检举人附上充分真实的证据否则不受理,也就是完整文章内容,方能进行
比对是否相同足违反2-5-d板规。
然而在检举文未呈现完整文章前,也就是检举内容不全的情况下,phoenixzero便受理。
事实是政检一审、小组速审、发回政检容赦共三次,证据未充分真实一事未受重视。
未依检举申诉程序即判定违规水桶,
导致使用者权益受损,
rtyujlk认phoenixzero失职严重,
向群组提出解除板主一职,或警告一次同时解除因程序错误而来的警告与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