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关于申诉及检举人对其不利益之相关事项

楼主: rtyujlk (Remark)   2020-07-28 20:59:04
※ [本文转录自 L_SecretGard 看板 #1V7-Bc6j ]
作者: Bignana (云棋水镜黓龙君) 看板: L_SecretGard
标题: [公告] 本组不承担证据不符之其不利益
时间: Tue Jul 28 16:33:40 2020
因本组 rtyujlk 案,使用者站内信多为询问既已明订之规范,
诸如本站使用热键抑或要求组长介入看板事务。
而小组也考量未来仍有这类状况时,是否该继续与其沟通,
故拟公告周知申诉&检举者之责任,若经小组要求仍不补正,
请自行承担其不利益。
本公告将公告七日(除既已明定者)后,并入 #1Ud-wzXM (L_SecretGard) 之要点中。
一、本组不管任何申诉流程,如速审或一般性申诉&检举,
皆须保留证据完整性且不得编辑,涉及个资者除外。
二、未来程序将依照站规第三张章十七条、十九条,
申诉及检举要件(处分公告、沟通信、原文)不齐备或未符合要件时,
未于小组长回复后之 72 小时内补正,判定不受理。
三、证据不得编辑外,亦不得提供截图、备份网站等非本组上诉形式之方式者,
皆不受理。
四、对于使用者与板主之纷争,在未上诉至小组时,小组并不会介入。
且其纷争诸如私怨、意识形态本组亦不会处理。
换言之,请勿要求组长介入看板管理,请自行与板主沟通。
五、如 rtyujlk 乙案,使用者多为询问基本操作以及明订事项,
而这些问题爬文或google皆有解答且小组当时业已告知。
亦请这类“不熟悉本站操作与小组规范”之使用者,须承担其不利益。
楼主: rtyujlk (Remark)   2019-07-28 17:10:00
我可以转录全数站信到本板接受公评吗 我觉得我没有一直问已规范的内容我承认我觉得沟通不良 但我不到使用者站内信多为询问既已明订之规范,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9-07-28 17:25:00
这不是申诉程序,不同意。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7-28 21:07:00
这篇是公共?公告,输入法跳错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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