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对 L_LifeJob 小组判决不服

楼主: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1-16 04:38:39
简单说明本案状况
打工板规定 个人单位 能征求的工作内容较登记之行号有更多的限制
板规中有明定个人征求所限制的类型,还有板主主观认定不属于个人征求的标准
只要符合规定中的内容则视为"非个人征求",依规定需填写单位相关登记字号
第4条 个人征求
A.严禁个人征求项目:
座谈会、市调访问、补教业、仲介、经纪、重度搬运
选举助选员、演艺工作、金融保险业务员、高危险性工作
学术问卷、学术实验、发放广告传单及任何文宣品
医疗医药相关行业、运输业
其他工作是否属个人征求范围则由板主主观认定,判断依据如下
1.工作时间 2.雇用人数 3.劳务内容 4.工作环境 5.其他
罚 4-A. 违者删文,视情况加重惩处两周以上水桶
则 4-B. 同上
申诉人使用[个人]文章标签发文,但其征求的人数超过一定上限
所以便以"非个人征求范围"删文 (4-A)
人数上限未公开是为了避免有人蓄意规避,故采板主主观认定
而个人征求人数不得超过某个数字原因有2
1.人数多不易控管,如发生大量劳资纠纷非个人单位能妥善处理
2.人数少的单位依法不强制保劳保,意味着个人单位不投保的可能性高
※ 引述《ra065311 (萧云)》之铭言:
: 没选择不受理
: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 8. 组务板检举、申诉案
: 申诉人:ra065311
: 申诉之小组长:L_LifeJob/smart1988
: 申诉事由:
: 本人于2015/12/22针对part-time板板主korsg之处分不服提起申诉。
: 小组长smart1988于2015/12/30判决维持板主原判。
: 本人不服,于判决次日去信小组长,迄今未获回应。
: 本人认为,板主执行板务应依法有据。
: 此案板主删除文章之名目为超过个人征求人数范围,然板规上并无规定此类规定。
: 自板规找到与人数有关之规定,只有板主可以以人数判断是否为个人征求的部分。
: 但没有个人征求有人数范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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