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L_LifePlan版前版主smart1988处分失当

楼主: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4-09-07 22:19:47
※ 引述《smart1988 (苍海一村民)》之铭言:
: Life_Plan 前组务答复如下:
:   因本人已无权限查阅精华区隐藏区块和看板资源回收桶,
:   且因其内容有不适合公诸于众之连结,因而未能转录文章至此,
:   申诉人 amateratha 于 L_LifePlan 的申诉文及答复文中,
:   含有被申诉人 Leepofeng 之个人职业内容,以及使用者 MrE 之中文全名。
:   (被申诉人 Leepofeng 的职业内容在申诉人 amateratha 的签名档)
:   (使用者 MrE 的中文全名在申诉人 amateratha 文内的部落格连结内)
:   依本人当初判准,凡公布其他使用者姓名者皆无宽待,故水桶之。
:   静待群组长判决,谢谢。
我的答辩是,如果说某人的工作是某某某就叫做泄漏他的个资,
会不会太夸张?
个资的定义是足以辨识特定身份的资料,
某某周刊的作家是什么可以辨识身份的资料?
另外关于MrE的连结,那是本人的个人网站,
该连结的内容是用来佐证MrE被Leepofeng蓄意包庇的文章已遭桃园地检署起诉,
听说该人的姓名是被写在桃园地检署公开可供查证的起诉书上,
那这问题是该怪到我头上吗?
还是我连案号什么的通通都要替一个公然侮辱本人的ooxx遮掉?!
而关于MrE于Insurance版上对本人公然侮辱一事,
你也没要该版的版主处理不是吗?
请问这部分又该怎么解释?我当初检举的内容是有这部分喔~
请问现在谁要帮我处理?
那个‘朱阿达’到现在还留在版上,这像话吗!
: ※ 引述《amateratha (保险的小朱)》之铭言:
: : 没选择不受理
: :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 : 1. 小组长开板权
: : 2. 组规制定权
: : 3. 板主任免权
: : 4. 板务紧急处理权
: : 5. 看板监督权
: : 6. 小组长需回避之申诉案
: : 7. 特殊事由之板务申诉案
: : 8. 组务板检举、申诉案
: : (此项请先与小组长沟通)
: : 申诉人:amateratha
: : 申诉之小组长:smart1988(已离职,该版目前已无小组长)
: : 申诉事由:6
: : smart1988宣称本人于L_LifePlan泄漏他人个资,
: : 但并没有给予明确的解释,就直接给予本人永久水桶的处分,
: : 这等于完全断绝本人日后合法申诉的权利。
: : 而且本人于该版的申诉案并未调查与执行完毕,如此断然损害本人的申诉权未免太过份!
: : 另外本人并没有在该版的任何文章之任何地方,
: : 泄漏任何人的可供辨认真实身份的资料,
: : 此处份严重失当。
: : 本人希望群组长明察秋毫,恢复本人应有的使用权限,
: : 并协助调查恶意抹黑本人泄漏个资之Leepofeng,之前以同样借口栽赃本人违规,
: : (该人宣称我以其他使用者已经主动公开在版面上的名字称呼他,
: : 叫做未经他人同意公开他人姓名,然后给我永久水桶,请问这种借口可以看吗?)
: : 处分本人于Insurance版永久水桶一案。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9-08 15:39:00
处分公告也只有原被告姓名跟案号 何来起诉书内容你张贴的起诉书有将姓名与MrE连结的内容 这可不是能够公开查询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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