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不服Rounders版劣文组长判决

楼主: LUKAKA (我是批踢踢路卡卡)   2015-06-17 00:20:08
申诉案件申请 (不需要提示者请按ctr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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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板名: Rounders
申诉理由:
本人受KOTD委托,请组长撤销该板板主对KOTD的两篇劣退处份。
按本站是自由开放创新的网络讨论平台,
因此所有公共板面对于限制使用者发表个人意见的权限处分,均有严格规定。
因此对于直接于讨论区禁止发言的“水桶”、
影响使用者发表意见的“劣文”都有严格的规定,类似刑法上的“罪刑法定”。
虽然社团群组并非全然具备“公共”性质,板主管板也相对自由,
因此我对本案KOTD这个委托人(白目)被浸水桶也是欢天喜地。
对于他老是拿陈年故事出来讲也感到极厌烦。
(拜托,都12年了,就算是威士忌也可以出厂便宜卖了,老K还忘不掉。)
但是,我在此请组长对于该判决再做定夺。
因为即便是社团看板,删文、水桶是一回事,
但设定劣退则会影响使用者(KOTD/白目)使用其他看板,
因此请在这部分的处分,建请组长卓参公共性质看板“罪刑法定”精神。
若依罪刑法定原则,则须回归各该看板板规进行处分。
(该板板规附于文末)
我要主张:该板板主劣退处份并未依照该板板规规范,其劣退处份自始无效。
请参阅Rounders板规第一条,
我的委托人KOTD(白目)是本站传奇的“零文人士”,
所以他的PO文绝无可能是“为增加文章数”。
主观构成要件便不构成,故不应施予劣退处份。
其他的水桶、删文、嘲笑等等,我十分欢迎。
要一起修理KOTD的时候,请水球我,谢谢!
判决文:组长裁定维持版主原判
(原判决就在上面,就别占版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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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Rounders板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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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宗旨旨在让一群认识超过十年的Rounders交流,
随着年龄(误)逐年递增,对新事物接受度(尤其是来路不明的)也随之递减,
故而订定以下板规:
1. 非本板板友首次po文非自介目的仅为增加文章数者,一律劣退。
2. 本板板友认定标准:
a. 精华区中有个人专区者
b. 2010年前在本板曾经po文者 (dennis条款)
c. 自介后经板主认可者
3. 板友换id请po文或私信洽板主说明。
4. 以上板规未尽事宜,由板主自由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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