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LabMumi不服Law-Service小组长IanLi判决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3-03-23 07:20:02
本人亦为案件当事人(原案被检举人),故在此迳行回应案件,请群组务谅解。
呈报群组务如下:
一、检举(申诉)人未按板规要求(注一),与小组长完成沟通反映的动作;且诉求内容
竟要求“尽早免除其职,并限制其未来担任本站管理职务”,此显然系越权之举(群
组长应无法处理到其他群组的板主职位),俨然违反该板规、已非合理范围之内的检
举(申诉),且仅有意引起近似无板主管理时的看板混乱(该板隶属十大热门看板之
一,但另一位板主近期无法稳定上站处理板务且已受其他使用者检举),与私人恩怨
毫无差异,请群组长惠予不受理或维持原判之处分,并依新版板规处分发文者,以维
护威信。
二、又纵使有任何得特殊受理之事由,观日前发布板主征选公告(注二)后至今的情况,
仍无法征得有意愿参选的使用者加入该次征选。日前组务宣判中表示的“警告”处分
,应已足以令本人警惕;如认有“情节重大”、非得按管理总则“免除板主职位”不
可的情况,亦请先行拟定合适的方案(如实施唯读/静板、或请组内板主代理一定期
间等),以解决现阶段遇到的窘况。
以上说明,望群组务明鉴,谢谢。
注一:#1T0Xs9dm (AboutBoards)
注二:#1Zr82nQ8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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