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stock板板主yoche2000之判罚

楼主: JosephChen (╭(〞▽〝)╭(〞▽〝)╯)   2021-09-17 17:01:32
针对Stock板友CNloler对法律财经小组长IanLi提出之申诉,群组判定如下:
1. 案由:
a. CNloler于Stock板贴文 https://tinyurl.com/2yfe9khb (原文已删除)
b. 板主判定该文违反板规4-6-2(政治引战文)水桶一个月,并以4-0加重处份退文
https://tinyurl.com/2des6rca
c. CNloler不服判决,向组务提出申诉 https://tinyurl.com/22tjnky9
d. 小组长判决维持板主原判,诉求驳回 https://tinyurl.com/7njmwyfm
据群组检举文,板友已与小组长沟通,但未能达成共识,因此群组受理申诉。
2. 基于板务、组务自主,群组判定主要针对板主是否有依板规执法、小组长是否有确实
查核为主,文章内容为辅助,不针对个案内容再做审判。
3. 违反板规4-6-2: 因心得与经济股票无直接关系,板主亦同步处置其他不同立场,
对板主判决无疑虑。
4. 违反板规4-0: 按板规板主依管理需求加重处份,对板主判决无疑虑。
5. 针对板规4-0,因轻判重判时机之权责多落在板主身上,考量股板文章与板友众多,
建议后续建立较为客观机械之升级规则(如违规次数),以降低板主负荷与可能申诉。
本申诉结案,双方不得在本板回信,但可在本文下推文继续讨论。
Joseph
作者: CNloler (缘妙不可言)   2021-09-20 14:09:00
强行认定我违反4-6-2也太勉强了吧,有更合适的1-2-8为何不可以适用呢?组长您提到:板主亦同步处置其他不同立场,可是板主对不同立场且违规程度比我还重的贴文,判罚却比我还轻啊。光是小学毕业的国家领导人,共匪这些词汇就已经构成对中国大陆人民和国家领导人的羞辱了,这不算引战什么是引战?对比我的案件,这样的判罚真的公平吗?组长您提到的客观机械之升级规则(如违规次数),板规4-0本身就有。申诉的贴文就是我在stock板的第一篇贴文,但板主并未套用初次违规的相关规定,直接按加重处罚来对我进行处理。板主依管理需求加重处份我没意见,但前提是要按板规规定来啊,板规有针对初次违规的规定,但板主不采用。而且针对不同政治立场的贴文,判罚的尺度和标准不一致,这才是让我难以接受的一点。
楼主: JosephChen (╭(〞▽〝)╭(〞▽〝)╯)   2021-09-21 21:17:00
其他该板违规文章,请向板主提出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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