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WriteService板#1NJg7G8判决

楼主: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2016-06-03 00:32:44
: : 一位使用者最多只可以拥有五个帐号
: : 在本人或qweewqq未违反金庸版规的情形下,版主不当以这种方式令任一帐号永久水桶
: : 此严重违反PTT站方赋予使用者的基本版规
: : 试问,若没有违反版规,使用者发文怎会特别注意是用哪个ID所发?
: : 又不慎用到另一个ID,个人也不易察觉,此版规过于严厉且不合情理
: : 且本人或qweewqq使用该版亦发文正常,未违反版规
: : 本人与版主之沟通已见于该判决文下推文,见上方该判决文章
: : 本人要求将本人放出水桶,并斟酌修改金庸版版规
: : 恳请公平处置,谢谢
1.看版发文权限为各版自治范围。所以并没有与站规抵触之虞
而帐号拥有之权限与使用者可拥有多个ID并无直接关系。
各帐号其本身各项权限本来就需要经过认证之后开通
故权限本身即不是帐号天然权限。
基于两者
判决该使用者之申请驳回
2.阅读版规为使用者之义务。不应以应注意而未注意之理由可以避开
3.但经由版友提醒。认定分身帐号之权限为帐务部所有。故不可由版主认证之
故判决会改判。
markwu123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6-06-03 08:44:00
小组长误会了 版主可以简易认定 但只要被申诉就必须移送帐号部判定
楼主: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2016-06-03 08:50:00
我再看一次。抱歉,你说的没错等等。本人已经承认是分身ID。所以不用经过帐号部处理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6-06-03 09:06:00
在只有单一帐号陈诉的情况下 个人建议是通知另一个帐号前来说明 如果都说跟另外一个帐号视同一人持有再判
作者: 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   2016-06-03 10:04:00
请不要将此案延伸至多重帐号查询,这不符合金庸版规订立原意还请金庸版主考虑后再来决定下一步吧,感谢
作者: 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2016-06-03 21:34:00
申诉人已来信彻销,但留此作为纪录.
作者: F00L (愚者)   2016-06-04 12:49:00
感谢群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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