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小组长ninmit的回报
群组长进行为期半个月的暗地观察
1/1~1/15这半个月,法律板的文章数量以及法律板主Sanji的活跃情况
着实相当正常,看不出怠惰事实
至于精华区的编制,并未有明显的数据规范 (例如一个月一定要收几篇之类的...)
故鼓励Sanji多多编辑,以感谢板友督促之意
在此群组长也认为ninmit小组长的判决非常合理,并无偏袒的情况
※ 引述《ninmit》之铭言:
: 先仅祝新年快乐.
: 在本组 Law-Service 板中, bencheming 板友对本人在组务板的回复有不同意见 (当然,
: 也谢谢 b 板友对本人的指教) .
: 于此, 由于本人也身为当事人之一, 所以烦请 Z 组移至 Law-Service 看板, 查看敝板
: " [检举] LAW版版主怠惰管理版务及3日未上站 " 的文章讨论串,
: 并烦请群组协助裁决.
: 以上, 不好意思, 麻烦群组长了.
: 新年快乐.
: LaweEconomic
: ninmit
: 作者: ninmit (silent all the years) 站内: AboutBoards
: 标题: Fw: [检举] LAW版版主怠惰管理版务及3日未上站
: 时间: Wed Jan 1 17:44:18 2014
: ※ [本文转录自 Law-Service 看板 #1Im-Au0z ]
: 作者: ninmit (silent all the years) 站内: Law-Service
: 标题: Re: [检举] LAW版版主怠惰管理版务及3日未上站
: 时间: Wed Jan 1 17:41:11 2014
: 再次谢谢 b 板友关于对本人的指教.
: 当然, 如果 b 板友对本人的说明若有意见, 可在迳至 AboutBoards 看板和本组所属群组
: 的群组进行说明.
: (本文连同前文会一并转至 AboutBoards 看板, 也请知悉. )
: 若群组长 Zuyi 有新决议, 本人当依群组长的决议为最终决议并予执行.
: 以上, 顺祝新年快乐.
: ninmit
: ※ 引述《bencheming (斑鸠明)》之铭言:
: : 光是连精华区不更新的问题就足以证明Sanji没有热心
: : 理由更是很可笑 因为推文所以不列入精华区?
: : 那其他板是怎么整理的?
: : 一年来都是推文吗?
: : 你接受他的理由? 但是我不能接受!
: : 就因为你们都在中国所以可以拿网络连线的理由当借口?
: : 既然网络连线是你们明显的管理障碍,那就应该给无障碍的人来接手呀
: : 废弛板务明显至极,你知不知道生法板和法板有很多CP文?
: : 甚至生法板不能PO文的人都转到法板来
: : 法板是学术讨论为要 现在却沦为生法板的副板?
: : 真正的学术问题讨论、判例 在法板却看不到几篇
: : 里面还有人PO抗议讯息! 结果勒!?
: : 你伟大的Sanji 现在还让他在上面,之前请他找副版主也无动于衷
: : 是! 我只是PTT区区一个使用者,你们PTT里面的确比我来的有任何裁量权
: : 你就这样接受片面理由压着?
: : 别说中国法了,台湾的法律你在上面看到多少真正学术的讨论?
: : 这叫做没有废弛板务? 这说明理由比政府还要官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