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MagicWitch组长 Paulnewman渎职

楼主: dewbj (无生堂)   2012-08-22 09:46:36
1.申诉人:dewbj
2.被申诉人:Paulnewman
3.申诉原因:违规判决水桶及警告 应处无效判决及渎职
被申诉人原于8/20日晚间 于小组各看板张贴公告
因文章数量超过站规CP限制 故本人于敝板基于洗文理由删文劣退
后经板警局判决 组长公告可以免罚
本人便将劣文公告删除 并协助建议其申请退除劣文
然隔日8/21日下午 被申诉人却私自于无关看板水桶并判决本人警告
违反裁判回避原则 请予撤除该判决并警告
感谢
4.申诉证据:
# 板警局长查无相关判例 仅引述二例非相关判决叙述
# 板警局长认定该案有疑义 将增订于置底公告
#1GCak8nm (Board-Police)
作者 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 Board-Police
标题 Re: [检举] Paulnewman CP
时间 Mon Aug 20 22:36:5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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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为小组长对其辖下各看板之公告文,
此类公告,
于 CP 业务隶属 Violation 板时,
法务站长即指示不予开罚。
更早期即使受到处罚,
亦由站务总监亲自撤销。
本局受理过去之 CP 申诉案中,
亦有提及此列属 PTT 之行为,
不予处罚,
例如 (#1FJwuFo2 末二段)、(#1FcAxTKE 第四段)。
故本案不予处分。
此部分之疑义,
将增订于看板警察局置底公告。
看板警察局局长 longbow2
# 板警局长并未肯定此类公告必不处份
仅称站务 部务 组务之外CP从不宽贷:
#1FJwuFo2 (Board-Police)
则此与本局向来对除本站站务、部务、组务以外之CP从不宽贷之原则相违背,
对其他曾遭本局裁罚之使用者尤不公平,
亦难脱渎职之讥。
及 从事公务 于本站CP站规或有从宽认定之可能:
#1FcAxTKE (Board-Police)
板主从事所谓"公务",
本站 CP 站规或有从宽认定之可能,
但此所谓公务,
就本局认定,
乃指"本站站务"、"本站各部部务"、"本站各群群组组务"、"本站各小组组务"等,
非与该看板板旨有关之站外事务,
即可认定为公务而从宽认定。
# 站规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原则 并无组务免责条例
第二编 违规行为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一、看板违规行为:
(四)重复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 板警局 CP相关规定 并无组务免责条例
四、CP 违规检举
7.于复数以上看板重复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 5 篇以上,且发文间隔未超过 3 天
者,属 Cross-post 违规。
被检举、转录或Cross-Post时,同一检举案使用分身帐号或不同ID但上线位址相同者
一并计算、处分。
CP 违规之处罚仅追溯至遭检举日或本局主动处理日前 14 日。
日数之计算仅以"发文日"、"处理日"为准,不计入"发文时间点"。
8.上站次数未满 60 次即违反 CP 规定者,予以开处罚单后,砍除帐号处分。
8.上站次数未满 60 次即违反 CP 规定者,予以开处罚单后,砍除帐号处分。
9.上站满 60 次,将依以下CP标准开处罚单:
05 ~ 9 篇:罚单一张。
10 ~ 19 篇:罚单二张。
20 ~ 29 篇:罚单三张。
依此类推。
若为分身帐号,或不同帐号但上线位置相同,则统一计算分别处罚。
例:不同之三帐号,共 CP 19 篇:三帐号各开处罚二张。
10.因 CP 遭本局开处罚单者,依系统设定,一律清除受罚帐号当周发表之文章。
# 板警局公告 板主转录将与一般使用者同标准计算 未提及组务以上免责
#1FWUyR0v (Board-Police)
过去由于本站系统对于使用者之转录设定,
板主以为 CP 文章数并不包含自己所辖之看板之转录文,
本局亦予以扣除计算而从宽认定 CP 。
自 2012/4/8 系统更新后,
板主转录文章之计算标准,
将与一般使用者相同。
(参系统更新第六点)
板主转录文章达五篇,
即使一篇位于自己所辖之看板,
本局仍将以 CP 站规相绳,
请使用者多加留意。
# 该判决与Magic_Center组务板无关 不应于该板禁言:
#1GCqPElm (Magic_Center)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Face off) 看板 Magic_Center
标题 [公告] Life版版主dewbj擅删本组公告
时间 Tue Aug 21 16:26:51 2012
───────────────────────────────────────
查,Life版版主dewbj擅自删除本组公告,
此公告乃针对所有版主及众多版友之组上公告,
擅自删除乃滥用版主职权,
并且明知是本组公告文仍滥用劣文处理,
乃藐视本组。
为维持本组正常运作,及看板监督权,
判决警告一次,并水桶三天。
若有异议,请至群组长AboutBoards处申诉。
Paulnew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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