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台大分会副会长代理案
国际经济商管学生会 台大分会 函
国经商澄字第 〇 参 肆 号
受文者:台大分会全体会员
主 旨:1112台大分会副会长代理案公告
说 明:
壹、1112台大分会资深会员管理部门副会长 黄敏蕙于2012年三月29日至四月8日因个人
因素此期间不克履行职务,其职暂由1112台大分会外部关系管理部门副会长 陈威
廷代理。
贰、代理人联络方式
VP AC代理 陈威廷
联络电话: 0935-781-627
联络e-mail: [email protected]
参、如有未尽事宜,台大分会得另行公告之
国际经济商管学生会 台大分会
中华民国 一 百 〇 一 年 三 月 二 十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