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院际杯女子排球锦标赛

楼主: biohappy (IMCO金牌)   2012-04-17 19: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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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60231 (黄小惠乖小孩) 看板: Volleygirl
标题: [公告] 院际杯女子排球锦标赛
时间: Tue Apr 17 19:12:41 2012
比赛办法如下,请欲参赛之队伍务必详细阅读报名办法以免权益损失
比赛名称:院际杯女子排球锦标赛
一、主旨:为促进校内排球运动风气与不同系所及学院之间的交流
二、主办单位:台大女子排球代表队
三、协办单位:台大资管系系学会
四、比赛时间:5/10、5/11、5/17、5/18(星期四、五)晚间18:00~22:00
五、比赛地点:台大新体育馆一楼多功能球场
六、比赛对象:所有台湾大学女性在校生
七、赛程及积分方法:
预计初赛为小组循环,复赛决赛为单淘汰赛,
确切分组方式待报名截止后公告,积分方法见附录。
八、报名事宜: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23(一)晚上23:59截止。
2. 报名方式:以各院为单位进行报名,
一院最多只能有一队参赛,并不得两院以上合报一队,
各系隶属学院请参照http://www.ntu.edu.tw/academics/academics.html。
一队以20人(含队长)为限,
由各院推派一名负责人(或队长)负责办理报名及比赛有关事宜。
双主修者可由其主修系择一学院报名;
辅系不可报其辅修系;转系者不可报其旧系。
3. 报名办法:
请各院队于报名时间内寄送站内信至ptt blue60231进行报名,
来信请附上(1)学院名称(2)负责人(或队长)姓名、系级、连络电话。
各院队球员名单请于4/30(一)晚上23:59以前将档案寄送至
white60231@hotmail.com信箱。
4. 报名费用:新台币1000元
(含200保证金,于各队比赛完成后退回。请参考附录)。
请于5/1中午领队会议缴交,若5/1无法出席请事前寄信与主办单位联络,
由主办单位代理抽签并于事后补缴费。
5. 报名表格:
队员名单:http://www.im.ntu.edu.tw/~r100048/teammembers.docx
请自行下载并填妥名单后打印,
请自行下载、填写名单并打印。
该学院所属各系排队长(至少包含所有当年度有报名台大杯之系队)确认后,
应于队员名单下方签名。
可分别签署于数份名单复印本上,最后一并扫描或照相寄给主办单位。
请寄送两份(或以上)档案,第一份为队员名单的word档,
档名请更名为“某某院队员名单.docx”(如:管院队员名单.docx);
第二份(或以上)为该院各系队队长签名影像档,
档名请更名为“某某院队员名单.jpg”
(如:管院队员名单.jpg,若有两份以上请再标注号码)。
请在背号旁打上"C"以注明队长。
范例请见(纯属虚构):http://www.im.ntu.edu.tw/~r100048/example.zip
九、比赛规则:
1. 比赛以赛前公告之比赛时间为准,
若一方于开赛10分钟内仍无法比赛,
则判定另一方以2:0(25:0 25:0)赢得比赛。
2. 比赛采三局制,先得两局者胜,
首两局25分,决胜局15分,每局皆有Deuce,无上限分。
3. 球员出赛时无须穿着统一服装但球衣需具有明显可辨识之号码,
球员号码不得重复,
为方便裁判判决,同一队球员(自由球员除外)请尽量著类似色系之球衣;
自由球员请穿着与其他球员明显不同颜色之球衣。
4. 若有自由球员,请于开赛前向裁判告知自由球员之号码,否则不予替补。
5. 比赛采用2009~2012国际排球规则,惟一场比赛仅能使用一名自由球员。
6. 使用mikasa MVA300(旋风皮球)。
7. 一切争议均以该场比赛之主审之判决为准。
十、申诉:
有关竞赛场上所发生的问题(含球员资格问题),各单位应于比赛前提出,或在该场比赛
结束后一小时内,由队长为代表向大会口头提出申诉,逾时将不接受办理;申诉以主办单
位之判决为终决。
十一、领队会议:
预计于5/1中午12:30于旧体育馆会议室举行,当天将会进行分组抽签、收费及公布详细的
比赛时间,请各队指派至少一名代表出席,未出席之院队视同放弃比赛权益,所有比赛疑
虑也请尽量在此会议提出。
十二、声明:主办单位(台大女排)留有在合理范围更动比赛规则之权利
十三、附录
1. 比赛当天基于安全因素请著合适运动服及运动鞋参赛,
并携带学生证备查(若未穿着运动服装则主办单位有权禁止该名选手上场比赛)
2. 裁判方不会主动检查学生证,但若对手方于赛前有提出检查之要求,
而该队某球员未在比赛前持有学生证,则该球员无法进行该场比赛。
于比赛开始后(列队进场)至比赛终了前,
裁判将不接受任何一方提出之检查要求。
3. 保证金在此情形将不予领回:
参赛队伍于比赛期间有至少一场比赛无故弃赛,
或在比赛期间有至少一局比赛使用不合法球员(未报名或重复报名)
经查证属实(以上情况主办单位有权没收该局或该场比赛 25:0 25:0)
(1) 不合法球员之规定可在有明确证据的条件下溯及既往
(裁判有权没收已经结束之比赛)。
(2) 弃赛的定义为比赛开始十分钟内该队无法凑满六个以上合格的球员
4. 分组排名的计算依序为:
(1) 分组比赛中之胜负场比值
(2) 得失分比值
(3) 胜负局比值
(4) 抽签决定
5. 学校已于校内各运动场区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
碍于经费,主办单位不会为参赛选手另外投保,
建议有需要之队伍球员可另行加保意外伤害与医疗险。
楼主: biohappy (IMCO金牌)   2012-04-17 19:58:00
农院的大家要不要揪一队去报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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