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in事件已经过了一年又四个月了 目前大致上只剩下吵内容分级的问题
但直到我最近看到一篇特别的新闻 有感而发 仔细去翻查资料 决定写这篇文
我原本想说发在西洽板 但似乎没啥洽点 倒是跟里洽的生存危机有关 所以在这里发
先说结论:这是对我方的好消息
正文开始~
主要是这篇新闻:男大生北捷偷拍女学生裙底 手机竟分类“国、高中生”私密处画面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20791
文中提及,刘姓男子在北捷偷拍女学生裙底风光(有穿安全裤)被抓包,
一审刘犯"以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摄性影像罪",处4年有期徒刑,
但在二审却变成"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处8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
从原本的"要进去蹲4年变成缓刑2年" 实在差非常多
原因在于从原本的"以儿少性法论处"变成了"以刑法妨害性隐私罪论处" 刑期会差很多
但为何呢? 竟然跟去年中的最高法院判决有关......
裁判字号:
最高法院 113 年度台上字第 2162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
民国 113 年 07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家暴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
网址:https://tinyurl.com/ycyvzv3h
其中裁判书写到一段很重要的文字:
“构成本条例第2条第1项第3款所谓性剥削,而应依第36条第1项或第3项规定处罚者,必须
被害之儿童或少年系于“性活动”过程中,因处于不对等之权力地位关系,或受违反本人
意愿之手段所迫,遭拍摄性影像或其他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相关产制
物品,致个人私领域核心之“性隐私”遭受侵害,始足当之。”
儿少性剥削物品之构成要件 要先符合性剥削之定义:
......“性剥削”含有在不对等权力地位关系下之压榨意涵......
所以刘男偷拍少女裙底风光一事
二审法官认为刘男并没有在"不对等权力地位关系下"而压搾该少女
所以改以刑法第319条之1论处
重点来了:
任何人根本就无法在"不对等权力地位关系"下,
压榨其制造过程 无须利用任何真人儿少之虚构H漫画中 的 完全不存在儿少之形象角色。
简言之,任何人都无法与完全不存在之儿少发生"不对等权力地位关系"。
那就无法产生性剥削儿少而制造儿少性剥削物品一事。
再配合去年中的修法理由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20802815.A.1E5.html ),
那么虚构的H漫、H动画、H游戏,确实就跟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八竿子打不著。
作者: sankmoon 2025-05-03 18:28:00
涨知识 谢谢资讯分享
新法的草案却是这些白痴官员立的 唉法律可以无视法理先立出来,然后人民权利受侵害之后才能走释宪处理掉
作者:
whhw (人有羞耻马无所谓)
2025-05-03 20:46:00推
我觉得没什么差欸,毕竟iwin是行政机关脑残扩张解释造成的
作者:
wei115 (ㄎㄎ)
2025-05-04 02:33:00难说,现在司法给我的印象就是,有些人看判例,自由心证判最低。有些人照法条字面意义理解,自由心证判最高。反正一切合法,请多指教。
作者:
bakayalo (化物语最后应该妖怪大战 )
2025-05-04 06:37:00法条终究要分辨"虚拟"跟"现实"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