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我要先声明,这篇文章主要来自我个人的省思,受限于我的所学所闻可能有所偏颇,若有
谬误还请各位不吝指正。
我认为,这种议题在东方,也许能成为一时的话题或风气,但要成为正式实行的法律是很
困难的。
西方会有这种法律,是因为他们的文化受到基督教与天主教很深的影响,大多数的民众都
将恋童、同性恋等等行为打从心底当作一种超出寻常色欲的扭曲表现,才会通过这种严格
的法律,又毫不留情的实行。
但是东方文化在这方面却有很大差异,中国有伏羲与女娲、日本有源氏物语、台湾有泰雅
族传说,另外历史上诸如苏轼、明宪宗等忘年恋甚至光源氏计画的案例更是屡见不鲜。一
直到民国初年,都有铁拳无敌 孙中山先生此等无畏礼法贯彻本心的勇者出现,由此可
知,在东方人心里,年纪,从来不是问题。
至于近亲相通就更别说了,无论中、日、韩都有无数为了血统或是爱情的案例,有些民族
甚至还有父亡子继、兄终弟娶的习俗,因此在血缘方面也是相当宽松的。
然而,因为身为少数派无力反抗,指控时需要顾虑的族群比阶级平权或性别平权少得多,
儿童色情爱好者成了当权者、媒体或各路团体譁众取宠时的上好祭品,在各方推波助澜下
,儿童色情逐渐与犯罪行为画上彻底的等号。
而萝莉控,也因此背上莫须有的罪名,变成一群时时受到社会正义审判的邪恶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