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股银行员夫妇涉帮诈团洗钱获利逾亿 夫收押妻20万交保
udn联合报/ 记者陈恩惠/桃园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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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某公股银行北市2分行的郭男与黄姓妻子,涉嫌协助诈骗集团洗钱,利用诈团成立人
头公司将犯罪所得改以虚拟货币,再变更为合法的现金,检警估计郭姓夫妻获利逾亿元,
桃园地检署昨晚复讯后,将夫妻俩依加重诈欺取财、洗钱及组织犯罪条例等罪嫌,连夜向
桃园地院声请羁押,法官今天中午将郭男裁定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至于黄女则
因刚生产完,裁定以20万元交保候传。
法院说明郭男羁押禁见理由指出,被告郭男经讯问后否认犯行,然依卷内事证,认为确有
诈欺赃款辗转汇入人头公司相关帐户,依郭供述,提供他人身分证与交易对象,由他人代
为做KYC的过程,可推认郭就涉及不法一事应有认知,足认他涉犯加重诈欺取财、洗钱、
违反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的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指出,由于此案尚有与被告熟识相关人员未遭收押,且涉及不同专业人士规避金融机
构的监管,足认有勾串之虞,考量案件目前已知被害人多达数十人,诈欺金额非低,又被
告于此案共犯结构中较具主导性,审酌比例原则,认非予羁押,难以确保将来侦查、审判
进行,有羁押必要,因此裁定予以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至于黄女的部分,经讯问后同样否认犯行,然依卷内事证可认确有诈欺赃款辗转汇入人头
公司相关帐户,且被告黄女经办相关汇款业务,足认她犯罪嫌疑重大,且案件还有人员未
被收押;考量黄女此案共犯结构中,相较郭等人而言较不具主导性,又被告黄女表示小孩
年幼,审酌比例原则,认尚无羁押必要,裁定被告以新台币20万元具保,另命被告于案件
侦查、审理期间不得与相关共犯、证人接触。
检警调查,郭男、黄女这对夫妻分别在某公股银行的东区2个分行任职,夫妻俩因为加入
网络的虚拟货币群组,遭其中的诈骗集团成员获悉他俩银行员的身分,进一步吸收加入诈
骗集团,透过办理放款业务的郭男找客户贷款、投资诈团的虚拟货币,同时也将诈团诈欺
所得的现金转成虚拟货币,洗进2人找人头开设的公司,再转成合法现金,粗估夫妻俩至
少获利1亿余元,实际金额仍在厘清。
帮忙洗钱就可以抽水破亿 那上游到底是赚几百亿??
然后捞破亿只要20万交保 真的高报酬低风险 朝爽的
难怪警察律师法官检察官都加入诈骗集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