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mgur.com/a/D6usI
如图(有四张) 黑点及红点是我们的车 蓝点则是对方
我和朋友前几天去台南玩的时候
在台南兵配厂出了车祸
朋友租完车 从公共汽车总站对面打算待转过来 方向灯也有打((双黄线缺口))
稍微看了一下后面没有人 就过去了
马路过到一半 听到很紧凑的喇叭声 吓傻了 马上先停下来
就被后面的人撞到 准确来说是碰到一下
我朋友完全没事 车子也没事 一点刮伤都没有
甚至我朋友是站着抓住机车的 姿势跟前一秒一模一样
而后面这个撞到我朋友的人却倒了
去成大医院诊断出来=> 右肩肱骨骨折 和一些小挫伤
对方当初是骑在禁行机车上的快车道
据他当时说是要赶回去上班 应该有超速的可能?
这样子哪方得肇责较大呢...
对方要我们赔偿车子损失的费用 医药费 和一个月月薪(3万)
我们租的机车只有保强制险 又是学生 这笔开销对我们来说太大了...
如果对方对和解内容不服 想以刑逼民该怎么办呢?
过失伤害只要随便判一个月以上也是超过3万元...
附带一问 上面图片所po的监视器照不到出事的路口吗?
当地警察打电话跟我们讲说是死角 照不到...
但这个角度 9只监视器真的拍不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