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作] 寻找批发商

楼主: cava88 (Ca va?)   2016-10-20 13:18:20
※ 引述《schuchu625 (舒舒)》之铭言:
: 我刚刚看板上的疑惑,我这边统一回复,我妈也问过我这问题(笑
: 首先我很少做国内市场了,供应商给了,我认为会跟我买的客人就会跟我买,我并不觉得
: 有任何不妥,
: C先生说保时捷不是我的车,我把报案三联单放在上面拍照XD 这样可以相信了吗?
:

: 再来,我已经把我银行记录、学员教学对话、正式合约、所有相关资料、学员愿意出面当
: 证人,对C先生做毁谤处理了!
: 目前这案子我已经教给警方处理,不再做回应,谢谢各位大家的关心!
:

辛苦你了,还花了2-3小时去做笔录,
从你跑去警局报案,就知道你没有律师了,
报案又如何?最终结果也是不起诉罢了……
有三联单很厉害吗?我应该表示害怕是吗?
你在大众板上招生学员盈利,
本来就为可受公评之事,
如果你行得直做得正,
根本不需要如此气愤,
除非心里有鬼,对吧?
作者: whiskyya (whisky)   2016-10-20 14:26:00
看招! 法律追速拳~拳~拳~拳...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10-20 15:37:00
学术网络使用规范摊开来 禁止商业行为 砲一下不行喔? XD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10-20 17:56:00
在网络上可以受公评,但是唯一不对就是你贴出我的卖场,造成我的商誉损失,这边就是刑法了,基本上刑法是先报警,请你做笔录,过来是否和解,如果不和解,律师开庭!我没有要你害怕,今天我就是直做的正,我才把我所有你对我控告的证据交给警察,其实我们在这边多说也无意义,剩下的给司法处理吧!然后在刑法最后开庭没到是会被通缉,所以因该不会什么事都没有,提醒你一下,可能跟你想的不太一样...
作者: skinny27 (skinny27)   2016-10-20 18:07:00
呵呵,
作者: POLOUS (庄哥)   2016-10-20 18:10:00
我不再回复囉*100
作者: WESTONE (oreztsae。里)   2016-10-20 19:24:00
这是以刑逼民的老招,懂得人不怕被吓要打官司也是民事官司,原po应该有人下指导棋两造双方要注意现在的言论,法律攻防小提醒
楼主: cava88 (Ca va?)   2016-10-20 20:17:00
你讲的是哪国法律程序,我怎么完全看不懂呢?和解咧,连起诉都很困难了还和解,我真的笑了~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10-20 20:43:00
律师开庭? 妳把检察官当空气喔?
作者: kilmo (仗义每多屠狗辈 负心皆是)   2016-10-21 15:24:00
贴出卖场造成商誉损失?! 卖场卖得好反而超希望别人贴吧XD
作者: allkss7127 (吕小喵T)   2016-10-23 23:46:00
卖场是公开资讯 他也没曲解修改 ~ 怎样商誉损失@@?这系列文也真的满有意思的 卖供应商 哈哈!!! 好妙~
作者: ucs1 (open咧)   2016-10-24 23:59:00
看完系列文不觉得拉下线 收学员或找类加盟主有什么不对 我路过的顶多说他没说清楚 但不知道他到这么可恶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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