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有与无之间......

楼主: reserved (reserved)   2016-09-21 17:36:25
为求排版整齐与手机使用者易读,
本篇将模仿talk板帐号noon开头网
友的文章排版方式。如不适合,可
来信或推文告知,我将重新排版。
-----屁话开始-----
我是从国二开始会用bbs的,当时
玩学校bbs,很少人在线上,知道
bbs、甚至会玩的也很少。上了五
专,知道bbs的同学比较多,大家
一起玩学校bbs。到了约莫专二或
专三,我才真正开始玩ptt。
ptt的看板多的让我惊讶,竟然可
以细分到各种专门看板,例如省钱、
买卖、赠与、地方类、心情类和其
它各种领域......等,还有其它各
式各样、人气非常高的看板,让我
瞠目结舌不已。
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热门或冷门看
板也无法一蹴可几,起起落落在所
难免,听过、也实际遇到过一些板
务重大变动,想当然尔,必定与人
有关,例如常见的就是看板的大家
长,板主有所更替、发生重大事件
或看板规定漏洞造成混乱......等。
然而,只要一牵涉“人”,就不得
不也把看板规定扯进来了。
在常态下,假设使用者都是确实遵
守规定,没有其它恶意目的、没有
“假守规之名,行私利之实”,甚
至没有寻找板规漏洞等行为,相信
不必将板规订得太严格,导致使用
者发表意见时(推文与发文)感到
绑手绑脚,深怕误触板规而被处罚
(水桶或劣文)。换句话说,皇城
之内,一片祥和,订太多规定,不
知道给谁看,多没意思?当然,世
上总有例外,就是违规,大致可以
分为下列几种:
一、看过板规,但误触板规。
相信这类属于无心之过,板主也能
体谅,但又不能轻纵,否则板规何
用?故可略施薄惩,以示警告,并
期盼达到警惕众人之效。
二、没有看板规而触犯板规。
我认为这种行为不太好,感觉有点
像“赌一把”、“不会衰到被板主
抓包”、“应该不会怎样吧?”但
是,如果被捉到违规,自认倒楣、
默默承受,也就罢了,只可惜一样
米养百种人,总会有被宣判违规,
进而强词夺理,为求开脱的人,这
时就变成第三类使用者(见第三)。
我总是觉得逛各种看板时,先详读
板规是应尽的义务,没有完成这一
项而违规,我认为既对板主不尊重,
也对网友不太礼貌,因为一则加重
板主工作量,二来张贴公告会占板
面,虽然板主工作量不差这一件,
板面也不缺这一篇公告文,但是,
聚沙成塔、积少成多,否则也就不
需要板主和板规存在了。除非大力
拍胸脯、挂项上人头保证绝不推文
和发文!噢,那就真的不存在任何
违规可能性了,但我认为蛮难的,
粗估这类使用者可能不到百分之二
十吧。(原本想写百分之十,但现
在手机使用者众多,逛板方便,故
再加百分之十。)
三、钻漏洞。
我认为这种最不可取。多数板规之
所以愈修愈严、面面俱到,甚至不
惜篇幅而举例说明,我认为,许多
问题依旧出在这类挑战灰色地带的
使用者身上,大致分为二种:
1. 发文或推文前已知即将要做
的行为可能违规,但抱持“试试
看”、“赌一把”的心态而照做
不误,一旦被捉到违规,进而利
用各种漏洞,行诡辩、洗脑、强
词夺理之能事,力求脱身。
2. 看过板规,发文或推文前不
知即将要做的行为可能违规,事
后遭判违规,使尽各种如第1项
提及之所能,行卸责之实。
(以上言及之板规,皆以“看板规
定并无重大缺失”为前提,莫要争
论“重大”属于抽象性形容词,无
法具体说明,或“何谓重大”等云
云,我会认为这类提问显然有意捣
蛋,意在模糊焦点并影响正常讨论。
毕竟列举案例,山穷水尽举不完,
重大与否,各人心中自有一把尺。)
-----屁话结束-----
-----七嘴八舌-----
这阵子听朋友提起某几个板面允许
网友发表买卖文和赠与文,但是帐
号条件(通常参考上站次数、有效
文章与劣文数)必须达到一定程度
才能行使受规范的权益,因此,部
分网友在板规较宽松的看板开始大
量发表看似合乎板规的文章,实则
力求帐号满足条件。论其动机,你
知、我知、天知、地知,大家心知
肚明,但终究不点破。
板规宽松乃基于相信使用者皆能出
于自律的情况下遵守义务,并合情
合理且合乎板规地行使权利。然而,
一旦使用者违反板规,甚至首开先
例,迫使板主不得不修订、甚至重
新编修板规,届时后果往往将让违
规者偷鸡不著蚀把米,赔了夫人又
折兵。
-----三姑六婆-----
个人主观想法,欢迎理性讨论,但
请勿笔战,因为我没有战力,一击
必溃,故战端一起,必抛毛巾投降。
吃晚饭囉,也谢谢帐号noon开头的
网友。
作者: e223445 (魔法師天然(ËŠË™_˙ˋ))   2016-09-21 17:45:00
谢谢你的说...然然超感动,你是很明理的使用者,请问我可以将此收录为优文吗?
作者: littlebike (小折)   2016-09-21 17:45:00
猛耶 552P~~ 推推
作者: ensnare0202 (希)   2016-09-21 17:47:00
觉得不错呀这篇
作者: e223445 (魔法師天然(ËŠË™_˙ˋ))   2016-09-21 18:25:00
那请问然然可以收录这篇吗>_<感谢你的说,那么我会把标题改成“批踢踢使用者与板主间之平衡点取得”
作者: littlebike (小折)   2016-09-21 19:40:00
再推一次 写一篇好文真的要很久时间~
作者: e223445 (魔法師天然(ËŠË™_˙ˋ))   2016-09-21 19:56:00
是ㄚ,我超钦佩的说
作者: noonecare (新手驾驶)   2016-09-21 22:38:00
写得超好的,不用谢我啦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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