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昨天去报了高雄的复试,代理加分的审查没有问题,今天来电说我的其
中一张离职证明,聘期到七月七日,但是我六月三十就离职了,所以不能加,希望我补件
。可是我手上就没有其他年份的离职证明可以加分补件的。
就觉得有点无奈,当年七月薪水也有给我,离职日期也是人事主任开的,又不是我决定的
,因为是高雄市偏乡小校,人事主任兼任跑来跑去,就算花了两小时回去找,也不觉得遇
到,然后我跟来电的承办人反应,她说那就是你的问题,顿时觉得无言啦,所以当下就决
定那一分不要加了。
准备已经很迫切了,闹这种问题,很无言,又心情不好,不知道简章有没有写那么细啦,
希望自身的经验,能够给来年的考生当一个借镜。除了聘期外离职日期也很重要。(刚好
我这次因为离职日不能加,上次进高雄复试是某张聘期到六月三十不能加,囧,考试好像
没遇过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