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cc9002 (nostomania)》之铭言:
: https://bit.ly/2EXGHBZ
: 各位老师:
: 您受够政府羞辱式的恶修教师法吗?您认为教师也和一般劳工一样,应该有罢工权吗?
: 新制教师联盟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上提案“取消教师寒暑假,教师回归劳基法并应
有
: 罢工权 。”被该平台否决(该平台说穿了,就是政府的侧翼组织),被否决的理由是
:
: 因教师法修正草案业于108年3月8日送立法院审议,依「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实施要点」
第5
: 点规范,本案不进入附议。因为教师法修正草案已送入立院审议,故否决我们的提案?
!
: 其实政府真正否决我们的提案的原因是“教师若真要适用劳基法,政府比谁都怕!!!”
没?
: 系!政府不让我们连署,我们自己来!如果连署的人数够多,我们就拿去立法院,让立
委知道“民意”之所在!我们的诉求如下:
———————————————————
: 1.比照劳工,教师有请特休之权利 (天数比照劳工以年资累进),教师请特休,不需自
行?
: 代课,代课费由雇主(政府)负担。
这点非常困难,现在临时代课教师非常难找,有当过教学组长的就知道,某个老师突然请
假,要找到一个代课来上课要一直卖人情,到最后的办法还是拜托已退休老师来帮忙。
现在都这样了,可以想见如果以开放特休方式,学期中请假老师更多,代课去哪找?不是
钱的问题,是人力的问题。
: 2.每日上班八小时,教师于上班时间外,得拒绝受理家长任何咨询,并不具有回复义务
;
: 教师超时离校,一律核实报领加班费,若不得已须于下班时间回复家长问题,亦同。
这很困难吧?那我离校,在家备课做教具教材要不要算加班费?
我就算留在学校,结果留在学校是在滑手机、休息、打屁聊天,要不要算加班费?
另外,教师下班后本来就没有回复家长的义务,建议在学期初跟家长说清楚,我觉得“大
多数”的家长还是能体谅老师。
: 3.比照欧美国家,废除导师制,由学生自主管理,或另行遴聘班级管理员,让教师回归
教
: 育专业,仅负教学责任,亦不得要求教师担任与教学无关之行政工作。
废除导师制度也不可能。台湾的教育依循的是中华文化,教育乃“教人成人”,除了基本
学科知识传授以外,更重要的是教一个小孩子“成人”,也就是说只要道德培养算在教育
的一天,导师制就不可能废除。西方国家可以,那是因为西方国家把“道德”的部分交给
宗教,台湾没有这个文化。
我建议不是取消导师制,而是增加导师加给,导师要做一堆事,结果一个月3000加给,真
的不知道在干嘛。
: 4.修改劳资争议法第54条,教师应有罢工权。
教师被法律禁止罢工就是考量到学生的受教权,除非受教权的问题有解,否则教师罢工权
绝对不可能实现。
: 新制教师联盟呼吁所有教师支持我们的提案,直接将教师回归劳基法,彻底解决这个争
议
: 。
: 以下是Google表单,您留下的资料仅供这次连署使用,绝不会外流,请放心填写。这次
的
: 联署是让教师的声音被重视。不是教师也可以参加连署,请邀请大家的亲朋好友广为分
享
: ,让更多人知道有这份连署。
: https://bit.ly/2EXG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