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现上周有来文说明了
PO给大家看看
桃园的代理老师可以开心一下?!
主旨:有关本市市立高级中等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之长期代理教师聘期调整一案,详如说
明,请查照。
说明:
一、为因应国立学校改隶本府管辖,本府于107年6月20日召开研商代理教师聘期专案报告
会议。
二、查“桃园市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实施要点”第5点规定:“(第2项)长期
代理教师聘期原则自当年八月二十七日起至次年七月二日止,开学后则以实际到职日起聘
;如学校确有校务需求,经专案报本府教育局核准后,得延长聘期至同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3项)出缺职务之代理教师聘期,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以不超过一年为原则。”。
三、本府将修正前开要点规定,贵校长期代理教师自107学年度起,聘期原则自当年8月1
日起至次年7月31日止,开学后则以实际到职日起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