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学年起 专技教师需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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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4 07:59联合报 记者张锦弘/台北报导
技职教育法规定,高职未来新聘汽车修理等高职专技科目教师,要有1年以上实务工作经
验。 记者张锦弘/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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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公布的技职教育法规定,高职新聘专业或技术科目教师,应具备1年以上实务工作经
验。但因符合资格者不多,教育部本月另公告施行细则,订了过渡条款,在108年8月前,
应优先聘有实务经验的专技教师,若有缺额仍可聘没实务经验者。
教育部技职司昨指出,过了3年多的缓冲期,108年8月1日起,高职新聘专技科目教师,一
定要有1年以上与任教领域相关的业界实务工作经验,让教学更能扣紧产业脉动。
但技职教育法施行细则明定,这只适用专任合格教师,聘代理、代课或兼任教师不受限。
技职司科长张惠雯指出,未来想到高职教专业科目(不含国、英、数、自然、社会等普通
科目)的师培生,要有心理准备,考上教师证之后,得先到业界工作,再来甄选老师。
且技职教育法另外规定,技职校院(含高职)的专技教师,每任教满6年,应至任教相关
产业进行至少半年以上的研习或研究,定期更新实务经验与产业新知;且研习期间,学校
应保障老师留职带薪,给予公假,并支付本薪、加给及年终等奖金,也就是待遇比照在校
期间。
木栅高工校长许振辉指出,高职专技教师具备实务经验,非常重要,例如电动机车、油电
混合车,未来势必越来越流行,汽车科的老师若不懂相关机械原理或维修技术,教出来的
学生根本没竞争力。
不过,许振辉表示,传统高职的专技教师,都是修过师培学程、大学毕业、实习完,考上
教师证之后,紧接着甄选高职老师,且录取后马上任教,很少有专业领域的实务经验,高
职这两年很难聘到有实务经验的专任教师,教育部订过渡条款,的确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