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想请教一下
根据台中市的简章
英语科复试选用的是康轩二上的教材
简章也写 "均采103学年度审定本教科书"
但事实上简章公布的目次
跟目前在校园中实际使用的目次是不同的
例如:
简章公告为
Lesson 3 Before He Became a Great Inventor, He Failed Many Times
但实际本学期在校园中使用的课本目次则为
Lesson 3 When Conner Ran, He Pushed Cayden in a Cart
这方面会不会有问题呢?
怕写公告的人与复试当天实际的工作人员与评审沟通上会有误差
比如说 给评审的课本是实际使用的课本
(而我相信评审不大会去看简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