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 104台中市新民高中教师甄试简章

楼主: fhcwj (杰)   2015-06-15 17:36:01
私立新民高级中学104学年度教师甄试简章
壹、依据:“教育人员任用条例暨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设置办法”等有关规
定办理。
贰、甄试科别:高中数学科2名、特殊教育-身心障碍组1名、表演艺术科 (戏剧、影视)
1名、历史科1名、国中数学1名。
参、公告时间、地点及方式:
即日起至104年6月16日止于本校网站/公布栏(http://www.shinmin.tc.edu.tw/)。
台湾师范大学/就业大师网址(http://tecs.ntnu.edu.tw/ntnucareers/index.php)。
教育部/全国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选聘网(http://tsn.moe.edu.tw/)。
肆、索取简章方式:
自行于本校网站下载。
伍、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即日起至104年6月16日止 【在上班时段随到随报】。
二、地点:本校烈堂楼3楼(本校地址:台中市北区健行路111号。电话:04-22334105转6224、6229)。
陆、报名资格:
一、持有中等学校各该甄选科别合格教师证书尚在有效期间者。
二、无教师法第14条规定不得聘任之情形及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1条、第33条规定情事者

三、本年度已参加教师资格检定合格,尚未取得教师证书者,得以检定成绩通知书及切结
书参加甄选,惟若未在104年7月31日前取得合格教师证书者,应无异议放弃录取资格。
柒、报名手续: 一、一律亲自报名或委托报名(请自附委托书),不受理通讯报名。 二、报名时应依序检附下列证件:【所缴证件正本验毕发还,另请缴交A4证件影本乙份(影本大小应一致,得放大或缩小)】 〈一〉报名表【请于报名前先行填妥】。
〈二〉国民身分证。
〈三〉大学(含)以上学历证件。
〈四〉合格教师证书。
〈五〉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证明(男)。
〈六〉切结书【请于报名前先行填妥】。
〈七〉最近一吋半身脱帽相片2张【请分别黏贴于报名表及准考证】。
〈八〉缴交初试报名费新台币陆佰元整;复试时另缴交报名费新台币伍佰元整。
三、领取准考证。
捌、甄试方式:笔试、试教、面试、实作(多媒体设计科适用)。
玖、分数比率:笔试不计分仅作参加复试与否之依据。
应试科别 数学科、特殊教育科、表演艺术科、历史科
面试 50%(每人15分钟)
试教 50%(每人15分钟)
合计 100%
拾、甄试日期:
一、初试:笔试
日期:104年06月18日(星期四)上午。
时间:08:30~10:30 (请于08:10前至烈堂楼3楼人事室报到)。
地点:另行公告。
公告复试名单:当日12:00前。
二、复试:面试、试教、实作
日期:104年06月18日(星期四)下午(请于13:40前至烈堂楼3楼人事室报到)。
时间:自14:00起。
拾壹、甄试总成绩造具名册,提本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由校长择优录取聘任。
拾贰、录取人员名单预定于104年06月22日(星期一)18:00前于本校网站公告,并个别通知。
拾参、录取人员,如系政府机关或公私立学校现职人员,应于报到时检附原服务机关学校离职证明书或同意书,否则依学历叙薪。
拾肆、录取人员,如逾期未报到,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由备取人员中依序递补,备取人员以补足本次甄试缺额为限。
拾伍、依本校教师服务规约第3条约定:教师有应校长依规定聘请兼任导师或兼任(办)行政职务之义务。
拾陆、依本校教师服务规约第23条约定:本聘书所称本校或学校含附设单位(即由学校安排于高中、高职及国中等任教)。
拾柒、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悉依教师甄选有关法令规定及本校教师评审委员会议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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