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dissue (...)》之铭言:
: 小弟最近收到教育召集
: 查询相关消息本来以为教召期间是公假排代
: 有提到苗栗文章: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320622238.A.94F.html
: 参考文章:http://www.ptt.cc/bbs/Teacher/M.1409480958.A.97B.html
: 电话询问苗栗教育局回复只有公假,"没有"课务排代
: 更新情报给有相关问题的代理同仁参考(难道负债后什么东西都会缩水)
: 快要教甄才被召集,希望期间有时间复习一下
: 努力准备希望今年有上榜,摆脱流浪。
: 其他有相关公文可以公假排代县市
: 桃园、台北、新北、新竹、屏东
后续消息:
请县政府解释相关条文厘清正确、详细作法
回复信中“查依据教师请假规则第四条第一项第三款(略)...教师依法受各种兵役召集,
学校依教师请假规则核予教师公假,如有课务亦得排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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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解释:"得"的意思是是由校长决定是"可以排代还是不行",校长:“期间我可以帮你
代课是"免费"的(笑),但是其他老师还是要按照天数付代课、导师费,不可以占别人
便宜。”
事后教导主任:“再闹下去对你没好处。”
小鲁师我无言:= = ........,这"得"的解释我还真的查不到。
我是以"亦得"延伸前文“核予教师公假,如有课务”解释为也可以排代。
P.S. 看到其他代理老师有类似问题,心有感慨回一下前文(有违板规请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