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明天是新竹市正取生分发
网站上公告如下:
1.第一次分发作业:正取人员请于103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8时50分前携带
身分证正本(或贴有相片之身分证件)、准考证,亲自到场(新竹市北区北门国
民小学)依成绩高低顺序选填志愿,未准时报到或证件不齐者以弃权论;各类
别录取人员依成绩高低依序分发,经唱名3次未到场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论;
由现场次一名人员依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之。不到或不选校者,以弃权论,不
再予以分发,不得异议。
2.第二次分发作业(备取人员):视第一次分发结果,如于103年8月1日前另有出
缺情形,另行公告于本甄选系统进行第二次分发,第二次分发结束后,复试备
取资格自动消灭。
请问公告的意思是否代表明天备取人员不需要于现场等候机会呢?
如有机会备上会再另行通知的意思?
对于明天到底需不需要出席觉得不是很确定,请各位前辈帮忙指点一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