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g065 (相信"相信的力量")》之铭言:
: 我是91学年修完教育学分,毕业后
: 97学年再用旧制实习
: 取得中等学校化学科证书
: 打电话问教育部说可以考国中自然
: 但新北市教育局却说不行...= =
: 请问这样要找谁申诉??
请问有人能查到这份公文吗?
或是现在又改规定了吗?
教育部 函
受文者:中教司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94年6月7日
发文字号:台中(三)字第0940078464号
速别:最速件
附件:
主旨:有关 贵局所办94学年度国民中学教师联合甄选乙案,请依说明事项配合办理,请
查照。
说明:
一、 本部师资咨询专线近日接获民众及各师资培育大学向本部反映,贵府办理94学年
度国民中学教师联合甄选科别中,理化科是项甄选之教师资格,建请同意持有化学科、
物理科及自然与生活科技领域化学专长、物理专长之合格教师证书者,准予报名应试。
二、 另查本部92年8月20日业以台中(三)字第0920116642号函函知各县政府及直辖
市
政府教育局在案,自93年度起,国民中小学各年级全面实施九年一贯课程,爰此,93学年
度各国民中学于办理教师甄选时,应请配合课程之实施,采“分学习领域”方式办理,不
宜
采“分科”方式办理。
三、 本次以“科别”遴聘甄选教师乙节,未依本部规划之国民中学九年一贯课程纲要
规定办理,事涉教师权益,亦请妥为说明,并请检讨其适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