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留学版的前辈你们好
小弟有幸获得教育部公费留学考试奖学金 并预计今年年底申请2023年的PhD
目标是锁定加拿大的学校 (University of Alberta 跟 University of Waterloo)
因为会带着老婆一起去 目前粗估公费给的金额应该是不太能应付生活费+学费
因此自己是希望也能同时拿到学校端的奖学金
之前也有爬过文 但是比较多例子都是跟美国学校相关的
但因为自己是申请加拿大的学校
因此想要请教前辈们不知道有没有遇过这样的问题
另外,在申请学校的时候 我应该要等拿到校方奖学金之后再提到自己具有领取公费的资格呢?
还是应该在申请的时候就先提起 然后再争取学校端的奖学金?
希望版上的前辈能给小弟一些经验的分享 先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