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现役的criminal justice PhD学生,做过criminal record和police encounter的研
究
我只是想来澄清和分享一些东西,很多英文用语是因为我不知道怎么翻成中文,
再加上读写相关文献都是英文的所以会不自觉在脑中只限定使用英文解释
首先,美国警察权力很大的,主要是因为他们拥有很广的自由裁量权(discretion),
这部分在CJ领域里一直是hot issue但再怎么吵翻天的辩论也还是难以扭转现况
美国警察身为interest group已经坐拥太多利益了,政府不可能再把权力从他们手中夺走
关于这个案例,我刚才和officemate(白人女性)讨论了一下,她是前probation officer
在美国开车没有legal license是很严肃的事情,不管理由是什么,没有合法驾照就是不
行
如同刚刚才说的,美国警察有太大的裁量权了,要不要pull over,要不要investigate,
要不要stop and frisk,要不要use of force,哪一种force:taser?pepper spray? gun?
这些完全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而唯一的共通标准就是执行中的警察是否感到threatened
一拖拉库的的CJ实证研究早就指出race和threat level是美国警察最主要做出判断的依据
虽然这些研究主要是以african americans和hispanics为主,但在Oklahoma亚裔是minor
,
觉得你是少数的亚裔所以威胁感更大的也不是没有
再加上1970年代开始的war on drug,美国警察很常使用traffic violation为理由做搜查
(推荐阅读New Jim Crew:Mass Incarceration in The Age of Colorblindness)
他们不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去持有probable cause of drug possession/dealing
理论上fourth amendment要求probable cause必须存在来限制警察的裁量权,
但在实务上当案子来到supreme court后往往反而是支持警察的裁量权
physical force的裁量权也很有问题
有的警察一点点风吹草动就直接escalate到高层级的武力,直接跳过低层级和中层级,
主要是因为他们被训练以保全自己的生命为优先,所以只要他们个人评估会有生命威胁,
高层级武力就可以被使用
有的警察一看到少数族群就觉得有生命威胁,有的警察只要你骂脏话就觉得有生命威胁,
有的警察只要你转个身走离开几步远就觉得有生命威胁,
有的警察一看到你手放在口袋就觉得有生命威胁,各种理由说都说不完,
你永远捉摸不到站在你眼前的警察是属于哪一种
handcuffed是美国警察一定会有的程序,理由同上,
一切都是为了避免嫌疑人在警车里带给他们生命威胁所以handcuffed
最后是关于criminal record
我的officemate说案例中的同学已经是属于被formally booked和arrested但没有charged
FBI criminal record database有两种:investigative 和intellingence,
还有一种介于模糊地带的quasi-criminal record database
intellingence database主要是DNA和fingerprints
从arrest开始就进入investigative database,而这也是美国人的爱与恨
first amendment赋予他们权利去知道他人的criminal record,只要你肯花钱就可以,
但不管是FBI的rap sheets,court records,mugshots web,
或是consumer reports from commercial background check vendors,
至少一半都没有后续的disposition records,而查询的人就只凭眼前的纪录判断你这个
人
知名的criminal record学者James Jacob曾在他的书The Eternal Criminal Record提到
arrest doesn't mean conviction, conviction doesn't mean recidivism
(逮补不代表判刑,判刑不代表再犯)
这也是为什么CJ领域的研究一直在思考美国人是不是太滥用criminal record,
以及criminal record究竟带来什么负面影响以及如何改善
不过,很不幸的是,只要first amendment还在,他们就会永远活在这种爱与恨当中
我曾在课堂上建议所有美国同学想像一下没有权利去查别人criminal record的世界,
所有的美国同学都说他们无法想像那样的世界,因为一但身为拥有这种权利的interest
group,就难以再去想像失去这种权利的模样
而身为班上唯一的外国人,我却难以想像他们的世界,这也是我对这主题有兴趣的原因吧
回归正题,作为留学生,是美国国家的少数族群,能不跟警察打交道最好
虽然我知道还是有很多好警察所以不该太一概而论,但因为他们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
在互动过程中的变化和细节都可以被他们另外解释,而我们难以预先觉察到
当非不得已进入encounter with police,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切记按照一切他们所要求的
,
cooperation cooperation cooperation,叫你举手放头上就放头上,叫你下车就下车,
没有叫你做任何动作就不要做任何动作,就算心里很干也不要讲出来
反正就是微笑有礼貌甚至道歉(为浪费他们时间道歉,为阻碍交通道歉etc. etc.)
喔对了,尤其如果他们没有叫你下车就不要下车,有的警察解读下车为攻击的开始...
证件放在身上口袋里的话就跟他们说你的证件在口袋里,询问他们是否准许你拿出来,
拿的时候要龟速放慢速度,而且边拿要边尽可能把外套或口袋打开给他们看
当然如果你想挑战一下眼前那位警察对生命威胁的定义的话,你可以忽视以上提醒lol
至于本案例的纪录...很不幸的,.想必已经被连到FBI database了,影响虽然不大,
因为还没有公民身份,但可能对以后签证及身份申请的程序带来一点点麻烦
日后移民官有很大的机会会问你这次的纪录,务必事前做好准备怎么回答
以上
看完后有没有觉得台湾还是个好地方的!lol
※ 引述《boblu (六百)》之铭言:
: 非律师 以下根据网络知识与个人/亲友经验
: 仅为分享讨论 请勿视为专业法律建议:
: 当事人本身犯的最大错是没带台湾证件
: 就我所知 目前全美实务上都可以用台湾的驾照暂时开车(有效期限各有不同)
: 反而国际驾照只是译本 只是方便对照 他本身根本不是驾照
: (国际驾照这个名词本身害死人)
: 而未携带驾照本身其实未必严重 如果能提供可验证身分的资料 有时就只是口头警告而
已
: 但是刚到美国的外籍学生 被警察拦又紧张 英语又没有很流利 就是比较吃亏
: 按照原po叙述后来也没罚钱 假设也没有经过羁押/保释手续 之后也没有要出庭什么的
: 我的理解是 警察只是暂时拘留当事人等待验证身分而已
: 放你走基本上就是没事了 也不会有其他后遗症
: 学校有法律咨询的话可以问一下求个安心
: 至于其他什么 警察其实不可以无票搜车 以及其他与警察对应的要点等等
: 我是是觉得对刚到美国的留学生而言这些东西太强求了
: 美国警察拦查 无票搜车的招数可是刁钻到连美国人本身都很难不中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