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户就取消利息补贴 这个制度是否合理可以讨论 我也没有定论
(其实我是觉得现行利息补贴的制度本身就有问题啦:
无视就学/毕业的实情而一体化的补助十年;
办在市政层级,明明留学都已经是一个长期的跨国活动
,却以本来就很流动的市民身分为基础
这根本很奇怪)
但客观事实是:
台北市层级的这个利息补助在制度设计上就是十年
这个利息补助并不附带回国服务的义务
除了前十年的利息以外,一般贷款的一切本息还款义务也没有被免除
你该还钱的时候不还,依法被追讨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是不会不见的
现在却因为国家层级的户籍法规而间接衍生了一个 "返台频率必须勤于两年内"
的额外要求
(问人家贷款前有没有看清楚的可以自己去看看
台北市青年留学生就学贷款补助办法 里面的确没有直接明讲这件事:
没有提到回台周期需短于两年 也没有提到除户相关)
而这个额外要求合不合理 是符合还是违背补助制度的本意?
讨论当然是可以的
但是一些回文推文里面
从 从两年不回台湾
居然可以推论出 毕业后不想回台 想移民 有收入够支应国外生活 之类的
甚至从 不回台/移民/工作 再推出 是不是不想还钱 都出来了
(要再说一次吗?留学贷款/利息补助本来就没有返国义务。
返不返国跟欠债还钱是两回事)
这又是什么神逻辑?风险评估是这样玩的吗?我书读得少不要骗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