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darequ (战斗机)》之铭言:
: 我想请问是否有人过去公费留学
: 在支付学费的时候
: 1.是需要自己先付钱→拿到收据→跟教育部申请钱
: 2.还是可以直接请驻外单位帮你付呢?
: (我已经打电话问过教育部,他们给的答案非常模糊...
: 说一切要等到到了国外之后才能确定,现在他们也不确定 =_=?)
: 但是这关系我本身,因为如果需要先缴交一大笔学费的话,
: 则需要先迁户籍到台北满一年,再申请贷款等等之类的后续问题
: 麻烦有经验前辈解答了~谢谢!
以下转贴 驻英国代表处的回信。
有关所询学费请本组代支一事,依据您与教育部所签订之公费留学行政契约书,学费应是
检据向本组申领归垫的,而教育部核拨公费程序是每半年度(上,下半年)将公费周转金汇
至本组帐户,以让本组尽速拨付生活费及归垫学费给同学们,惟体恤经济上有困难无法支
应大笔学费之同学,故教育部同意本组便宜行事,在同学们向本组完成报到程序后,即可
凭校方所发之“学费缴费通知单”正本 (Tuition Fee Invoice)给本组,便依凭通知单开
立“学校抬头”支票给同学去缴纳学费,惟前提是 " 在本组周转金够支付情况下",即周
转金余额足够或尚未缴回余款给教育部前始可代为支付。
由于教育部规定本组在每年11月15日前将下半年周转金余款缴回,故公费同学们如系下半
年开学者,便会建议您尽量在10月15日前即请校方提供本组学费通知单正本或由同学转来
给本组,因彼时周转金泰半尚充裕,如此有困难之同学均毋须先自行缴付学费,仅需在缴
费后请学校开立学费收据给本组即完成核销。因本组控存的周转金自9月中便开始支付同
学们学费,至10月达到高峰期,10月底周转金便有可能会告罄,若本组无法代支付情形下
,同学们可有2种处理学费方式 :
1. 依行政契约书自行缴交学费后再持据申请归垫,俟本组向教育部申请到费用后拨款,
惟因常逢会计年度即将结束之际,教育部拨款耗时较久,常需待至下年度(1月份)始能归
垫学费;
2. 与学校相商同意晚缴学费,则本组可出具Sponsor保证缴付学费之说明函给学校,让其
同意延后缴付(一般须于注册时即向学校登记本组为Spons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