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基金会执行的傅尔布莱特交换计画,今年新增赴美攻读法学硕士奖助金。
一 奖助学门: 法学
(一) 一般法学
(二) 海事法
(三) 美国法
(四) 能源及环境法
(五) 国际及比较法
(六) 法学及其发展
二 奖助项目(最多可提供1名):
学费补助最低美金20,000元,表现优异可争取学费全免。
教育津贴每年美金3,000元。
必须由学术交流基金会协助申请就读单位。
有机会获得暑假3星期左右的学前训练课程,IIE并提供食宿、书籍、机票等项目的补助。
三 申请资格及奖助规定:
(一) 申请期间(即2015年开始奖助的前一年),必须实际居住在台湾
(二) 申请时已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三) 符合申请美国LLM课程资格且在录取后可直接赴美攻读者。
(四) 若收到面试通知,8月底须亲至本会参加面试。
(五) 托福iBT成绩90分以上或IELTS成绩7以上,且是在2012年5月以后应考取得的成绩
(六) 须符合“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里所列条件 (
http://www.fulbright.org.tw/tw/provisionsandconditions)
(七) 下列人士不得提出申请:
1. 目前在美国就读者
2. 曾获傅尔布莱特学生相关奖助
(八) 本奖助之期限为12个月。本奖助不能早于2015年8月1日开始,
亦不能晚于2016年6月1日开始。
(九) 在同样条件下,审查委员优先考虑在截止日期前缴齐所有成绩报告者(包含英语测
验考试、成绩单)
(十)执行奖助计画期间,每一学期须缴交一份学术研究或文化体验报告,并发表于本会
电子期刊:http://journal.fulbright.org.tw/。
四 申请办法及截止日期︰
(一) 2014年8月1日前在线上填妥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文件档。申请说明及申请表详如
:http://www.fulbright.org.tw/application
(二) 完成线上申请后,请将下列纸本文件于2014年8月1日前寄出给本会(邮戳为凭)
‧ 完整打印出线上申请表(英文填写)
‧ 申请说明中的第四部分的Supplemental Forms(请至
http://www.fulbright.org.tw/application下载申请说明并详阅)。
‧ 中文简历(请包含手机号码以方便申请过程中连络补件)
‧ 三封英文推荐函(如已在线上填写则可省略)
‧ 大学部及研究所的弥封英文成绩单正本(包含交换学生部分。弥封指必须请学校在封
口处盖章,以证明此成绩单为学校所发)
‧ 大学部以上的英文学位证明正本。外国学历须经外交部驻外馆处文书验证(详细办法
请参阅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网页http://www.boca.gov.tw/)。一经录取,所有文件须转
寄给IIE,故请勿缴交毕业证书正本,本会无法退还。
‧ 2012年5月以后之iBT成绩单影本 (90分以上)或IELTS成绩单 (7分以上) 影印本。若
无,则须出示2014年9月30日以前之报考证明。
收件地址:台北市10043延平南路45号 2楼
学术交流基金会
傅尔布莱特交换计画 (Graduate Study - LLM)
(三) 承办人: 林小姐 (Lisa Lin)
电话︰(02) 2388-2100 分机 112
传真:(02) 2388-2855
电邮:fse@fulbright.org.tw
五 征选程序︰
(一) 遴选委员会(包括学术界先进及本会董事会成员)于8月底择优约请面试。未能亲至
本会接受面试者,视同放弃。
(二) 遴选委员会在9月提报提名名单给董事会,由董事会确认名单。
(三) 董事会确认名单,本会以信件通知申请者是否获得提名,并将提名名单转交美国傅
尔布莱特外国奖学金委员会 (FSB)做最后审核,同时IIE协助申请就读学校事宜。
(四) 受奖人须具备以下两项条件,方具有傅尔布莱特交换学人之身分:
‧ 通过美国傅尔布莱特外国奖学金委员会(J. William Fulbright Foreign
Scholarship Board,FSB)的最后审核。
‧ 候选人获得美国学术研究机构的正式录取,成为该单位的硕士班研究生。该机构
须得到学术交流基金会的认可。
(五) 通常隔年2月本会会收到FSB通知奖助是否正式取得。本会一收到通知后,将尽快通
知受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