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这里是连续收到检举信的板工龙六。
花时间比对资讯用了些时间
废话不多说,当事人检举的主要板规是第三条、第九条,并且因频率提出了第四条永久水
桶的申请。
先针对第四条提出驳回,因为不教而诛不是本版规则。我查阅了先前的纪录,发现
Mian1997板友此前言论虽时有过分慷慨激动而越界涉及人身攻击的嫌疑,然因未经检举,
不宜溯及既往,加重处罚。因此往后相关判决以此案例为起点。
其中第三条人身攻击,以“屎味”指涉,并且显有以他版经验为认知基础的价值判断,同
时违反版规3,板规6.3,及板规九判断成立。
#1SSAByHl (soul)
→ Mian1997: 到处闹版的又流亡到这版来了 02/23 12:31
→ Mian1997: 屎味真重 02/23 12:31
本版秉持友善国际友人原则,不鼓励以“支那”、“贱畜”等名称称呼中国朋友,将心比
心,相信你们也不喜欢在那边被叫成“台巴子”、“台独狗”对吧?因此以下文字涉及板
规3,判断成立。
#1SSNpBih (soul)
→ Mian1997: 最怕的是这种把垃圾当依据拿来洗脑别人的人 02/24 21:39
→ Mian1997: 我开始怀疑这个人是支那贱畜 02/24 21:41
最后一条主文我看了很久,一度十分犹豫,毕竟确实收到了很多检举,不禁要想如果我
让检举成立的话,是否会被Mian1997板友视为卖国贼捏(?)
但你人身攻击的这么明显,我不好不办啊...情节还越讲越超过耶。
再说一次,他版纪录与本版无关。若有人于此处触犯板规,难道还可以护航说他在其他版
都是亲善好公民,请求减轻处分?
#1SSNpBih (soul)
→ Mian1997: 这家伙真是臭的要命,边讲话边便溺 02/25 02:49
→ Mian1997: 也是啦,涉台支那人嘛 02/25 02:49
→ Mian1997: 反正辩到最后就是硬拗再人身攻击,再反过来检举对方 02/25 02:52
→ Mian1997: 在佛版2年内被水桶12次的支那人 02/25 02:52
由于三天内连续多次发文触犯板规,Mian1997水桶3周。若能以有条有理的论述文举证
Cass板友所涉及之论述皆为“垃圾”,可酌情减刑1周,惟请就文章本体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