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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kann (欧洲)
2026-09-02 07:31:017旬妇怒斥“我比你妈还大”仍遭性侵 恶邻不认罪被判4年10月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560052
基隆市50多岁余姓男子,被控趁7旬邻居阿琴(化名)拿来建庙收据时,强脱阿琴衣裤,
抱上床后不顾阿琴怒斥:“我比你妈妈年纪还大,不可以对我不礼貌!”仍以手指性侵阿
琴得逞。基隆地院审理后,认定余男仅为满足私欲,指侵案才刚脑中风痊愈的阿琴,将余
男依犯强制性交罪判处4年10月徒刑。
阿琴控诉,2024年5月15日晚间8时许,她拿建庙单据到余男住处时,余先是搂肩并询问“
妳老公过世多久了?”甚至称要“惜惜(台语)”,遭她斥责:“我比你妈妈年纪还大,
不可以对我不礼貌!”仍遭余扯下内外裤,将她抱入房间压制于床上;经她奋力抵抗,余
男因无法勃起,转而要求她口交遭拒,竟以手指侵犯她;后因她声称儿子会来找她,余男
才交还裤子,开门让她离开。
法院审理时,余男矢口否认犯行,辩称阿琴喝完茶就离开,并透过律师辩称自己行动不便
,领有身心障碍手册,且阿琴于案发2个月后才报案,不合常理。
法官调查,阿琴在侦审期间指述均一致,且案发后1个月曾因泌尿道感染就医,符合遭侵
犯伤及尿道;此外,余男案发后曾致电里长,坦承醉酒后对阿琴做不礼貌行为,请求协助
协调和解,相关证词皆能补强阿琴指控。
法官审酌,被害人在遭逢性侵后未第一时间报案,因难为情且内心痛苦,后经邻居鼓励才
报案,并未违背常情。余男仅为满足私欲,无视被害人70多岁,案发前2个月前才脑中风
过,仍强行施暴,在法庭上始终否认犯行、态度恶劣,因此依余男犯强制性交罪判处4年
10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