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12岁女童小婕(化名)与母亲同居人的郭姓弟弟是忘年之交,
经常一同出游,未料郭男竟吃定她懵懂无知,多次性侵,其中一次更趁着她患盲肠炎住院
时染指,小婕全程闭眼紧握拳头,隐忍到结束才向妈妈诉苦,高等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
郭男6年徒刑,最高法院日前维持见解,全案确定。
2015年间,郭男到哥哥住处借住,因而认识当年12岁的小婕,常对她嘘寒问暖,关心呵护
,暖大叔形象让未经世事的小婕颇有好感,两人越走越近,出游还会勾手,未料,郭男内
心疑有恋童倾向,觊觎著小婕的身体。
同年12月,郭男两度趁小婕起床盥洗完毕,在房间将她推倒在地,予以性侵,小婕感到害
怕不舒服,却不敢呼救,只好皱着眉头了事;两个星期后,两人一起去新北耶诞城跨年,
返家后,郭男直接把她抓坐在大腿上指侵,小婕吓到跑回房间,郭男尾随其后,三度性侵
得逞。
完事没多久,小婕得了盲肠炎,住进台大儿童医院诊疗,郭男主动请缨担任照护,实则心
怀不轨,晚间11时许,病房灯光昏暗之际,郭男不顾小婕身体不适,在她和母亲讲完电话
后,竟问“要不要做?”小婕拒绝,但郭男无视她的不愿意,以一句“没关系”硬上。
病床空间狭小,郭男为求舒适,把病恹恹的小婕翻侧身,强脱裤子性侵,害她觉得遭到屈
辱,只好闭眼握拳吞忍,10分钟后,小婕母亲觉得郭男照顾到太晚,怀疑两人不单纯,电
联小婕质问,她赶紧向妈妈说“我被叔叔碰了”,全案爆发。
经过调查,郭男在3个星期内共玷污小婕4次,每次性侵前均有舔舐她下体的癖好,惟小婕
并未强力抵抗,事后还是跟他交往,且和辅导老师提到郭男时,不时露出愉悦表情,高院
因而认定郭触犯的是与未满14岁之人性交罪,而非强制性交,判刑6年。
全案到了最高院,合议庭认为郭男未通过测谎,加上小婕没理由构陷他,日前驳回上诉,
全案确定。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6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