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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处新规 航空公司11月起可征燃油附加费
即时财经18:27 2018/09/21
民航处最新公布航空公司销售机票时的价格展示新规定,要求航空公司在直接销售机票的
售卖点进行报价或交易时,在任何时间均须显示机票的最终票价,即包括票价、客运燃油
附加费、飞机乘客离境税、旅客保安费及机场建设费等资料,安排将由11月1日起生效。
值得注意是,民航处2016年初要求所有由香港出发航班,不可征收客运燃油附加费。
随新规例实施,航空公司须清楚显示必须支付的总票价,当中包括展示客运燃油附加费(
如航空公司收取),意味各公司可从11月1日起重新收取客运燃油附加费。
国泰航空回应查询时表示,现正研究香港民航处的最新决定,如有改动,将会尽快公布。
公司续指,让乘客清楚确切得知他们需支付的总票价乃有利消费者。国泰及国泰港龙航空
现正着手在全球市场显示总机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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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1起,所有由香港出发的航班将可重新收取客运燃油附加费
也就是意味着之后用里程开票从香港出发变的更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