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延伸请教一下,
明年预计要转职,中间有长假,想一次去多点,时间也预计会待久一点,
想要开亚万30,000哩日航的票如下:
桃园-大阪或福冈择一(停留) 同前之大阪或福冈-函馆(开口)
札幌-东京(停留) 东京-桃园
不知这样开票符合两停留一开口的规定吗?
还是会被认为是三停留不符规定,先谢谢各位的回答~
※ 引述《cka ()》之铭言:
: 提供另一个思考逻辑
: 要三万飞很远很划算的话
: 因为有的人可能没办法一口气安排一年后的3个假期
: 所以如果要一次解决
: 桃园->东京转北海道札幌
: 函馆->大阪或名古屋
: 大阪或名古屋>桃园
: 这样的好处是一趟一口气玩两个地方 不用分两次飞
: 也少了几千块坐LCC来回的钱
: 东京跟大阪也可以交换,看你想玩北海道+东京或是北海道加大版还是北海道加名古屋
: 不过一口气要玩两个点大概比较适合放寒暑假的学生
: 或是度蜜月的人
: 一般人要去这么多天有点辛苦
: 一年一次大概就可以了
: 两次有点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