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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工时、休息》
工作或交件期:代收
预定排班方式:星期四
每日工作时间:一次
每日休息时间︰
备注:一星期20小时,可弹性选择16或24小时
以上时间未注明单位者,推定以时为单位;日期未注明月、年者,推定为本月、本年。
★《工资、保险、发薪日》
工资或报酬:200元/1次
国定假日:依法加倍
延长工时:依法加成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
发薪日:需代垫 取货费用约4500以内
送至指定处 现场核对完汇款代垫费及工资(需要会使用银行app确定是否入帐)
中华民国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一百六十八元。
以上工资未注明单位者,推定以新台币为单位,计时制推定为每小时之工资。
发薪日未注明者,推定为工作后现领。
★《工作地、内容》
工作地点︰桃园市龟山区中兴路297号1楼
工作内容︰取货后 送至明兴街
★《联络资讯》
站内信
回复应征者:仅回录取者
★《其他》
应征方式:站内信
需求人数: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