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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不得连续工作逾6日、每周延时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应依法提供例假与补休)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于“工作日期”字段填写“最迟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1/1
排班方式:日班
每日工作时间:9:00~18:00
每日休息时间︰12:00~13:00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无计薪无供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50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前开标准)
(总时数未满1小时之工资应以1小时计算之、星期六日不等于国定假日)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填写“平常日工资”与“工资发放日”二项)
平常日工资:1200元 (时薪150元)
国定假日工资:(应为上开约定之2倍以上并补休,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延长工时工资:(前2小时应至少上开约定之4/3倍、后2小时为5/3倍,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非承揽制之工作不得删除或变更此项)
工资发放日:1/5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一段177巷10号
劳务内容︰
烫衣服, 整理衣服,销售衣服,环境清洁整理
★《事业登记资料》
(应填单位登记之完整名称、完整地址,不得为简称、相对位置)
单位名称:李本篮服饰店
单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一段177巷10号
★《联络资讯》
(正确姓氏称谓范例如下:)
(张三、张先生、张小姐、张老师、张教授、张医师、张律师、张经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联络人不得为假名、联络方式不得仅有通讯软件或社群网站之帐号)
联络人姓氏称谓︰许先生
联络方式︰请寄履历至信箱
[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复报名者:只回应录取者
◎《其他资讯》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需求人数:1
通知方式:信件或是电话
面试时间:1/1
受训时间:1/1
截止时间:12/32
强烈建议雇主在征到人后,修改标题注明“已征得”或其同义词,体谅劳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