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个人] 征有英文/日文教师资格的人校稿

楼主: s0132569s (leolikeaquarius)   2016-06-13 22:20:32
大家好,本人目前在做观光手册,已经将中文英译及日译了,
但为了要让上级的人通过审核,
所以需要找持有大学助理教授级以上的教师证资料的人来校稿。
(注意:只要有助理教授级以上的教师证资料即可,不看任何日检or英检等等 )
也需要提供教师证资料影本(仅供审核用,不会另做任何用途。)
中文部份大概也就3、4千字,因已有英译 、中译过了,
所以现在只是要找人来校稿,我想应该校稿时间差不多3-4个小时就可以完成了。
当然工作时数还是以校稿完成为前提,(3-4个小时只是预估的。)
文字内容差不多为介绍景点、店家 、美食等等。
希望有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可以跟我联络,感谢。
英文/日文校稿费用各4000元。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此行若删除,文章就会被删除
※严禁个人征求项目
座谈会、市调访问、补教业、仲介、经纪、重度搬运、运输业
选举助选员、演艺工作、金融保险业务、高危险性工作
学术问卷及实验发放广告传单及任何文宣品、医疗医药相关行业
★《工作期间》
※以下三项子字段必填,禁止面议或超过法定工时上限
※工时字段除每日工时外还需列出每周/每月大约工作天数或总工时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七月中之前,双方都有空见面的一天。
每日工作&休息时间︰直到校稿完成,差不多3-4个小时吧(预估)。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
★《工作待遇》
※以下五项子字段必填,禁止面议并符合法定最低时薪120/hr
※本栏所称之平常日为星期一 ~ 日,国定假日日期请参考各地方劳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资:英文校稿:4000元/日文校稿:4000元
国定假日薪资:依劳基法规定 (约定时薪x2/补休,4/4~4/5 清明妇幼节连假)
超时加班费:依劳基法规定 (第9-10hr 约定时薪x1.33,11-12hr 约定时薪x1.66)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
薪资发放日:校稿完成之后当场给现金。
★《工作内容》
※以下两项子字段必填并请尽量详细描述,不可模糊笼统
工作地点︰台北市或新北。只要是你我皆方便的地方即可(如:咖啡店等)
工作内容︰中翻英、日之校稿(中文约3-4千字)。
◎《事业相关资料》
※个人摊商、网拍业者请填妥店名、网拍店铺名及摆摊地址、网拍网址
※非事业单位本区免填,其余未填者删文并视情况给予水桶惩处
※代班征求必填代班公司三项资料,未填者删文并视情况给予水桶惩处
单位名称:个人
地址/网址:
代班公司统编: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联络资讯》
※以下三项子字段必填,电话需含区码,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写法
※Email跟国内市话、手机择一填写,不接受这三者以外的连络方式
  联络人姓氏︰陈小姐
Email/电话︰sat080117@gmail.com/0933883351
是否回信给报名者:是
◎《其他资讯》
※限定性别、外貌等条件违反就业服务法,受训期间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数:中翻英文、日文各一校稿者
(若你同时持有英文和日文的助理教授级以上教师资格,也是可以同时应征)
通知方式:电话/email
面试时间:只要双方时间地点都可以就好。
受训时间:
截止时间:
   强烈建议雇主征到人会在这篇标题注明(大写T修改标题)
  (资方征到人请改标题或是通知应征者 多多体谅劳方等待心情)
希望能找到可以一起合作的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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